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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政法委学习贯彻法治常德建设会议精神
发布日期:2012-02-03浏览次数:字号:[ ]

  2月1日上午,石门县委政法委召开全体机关干部会议,学习贯彻常德市法治常德建设工作动员大会有关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了《法治湖南建设纲要》、《中共常德市委关于建设法治常德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具体内容。

  会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金生指出,推动法治常德建设是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人民民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需要,是党的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理念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常德各项事业发展建设中具有代表性作用。《意见》是推动法治常德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全体机关干部要加强法治学习,转变思维,不断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执政的能力。

  就如何进一步贯彻动员会精神,李书记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把文件精神传达到基层,到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心中。二是要加强政法领导班子的政治建设、思想理论建设、能力建设和廉政建设,全面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努力打造执政为民的政法队伍。三是全体干部要认真领会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快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围绕发展的总目标,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

  (石门县委政法委办公室  李海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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