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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书记员生活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08-10-27 16:41:32 【字体:

   2005年1月,我从部队转业安置到法院工作,心情感到无比兴奋与激动。我感到将会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官。然而,当组织安排我到蒙泉法庭任书记员,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的时候,我的心情一下降落到了冰点,现实与理想中的差距让我难以接受。庭长察觉这一情况后,有意给我安排了二堂庭审记录。庭前,庭长反复讲了庭审的四个阶段及需要注意的问题,庭审时也一再放慢讲话的速度,反复强调记录重点,但我还是将庭审记得程序不清,内容不全,漏洞百出。在法庭调解时,庭长对法律条文精辟的分析、讲解与运用,更是让我瞠目结舌。这时,我才意识到我还是一个连审判辅助工作都不称职的新手,更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法官。从此,我便暗下决心,一定要加强理论学习,做一名称职的书记员。

 从事书记员的工作,必须要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睿智的思维辨别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记得院长曾在一次书记员培训班上说过这样一句话,“若能当一名合格的书记员,一定能当一名称职的法官”。当书记员是当法官的基础,这充分肯定了书记员工作的重要性。

 从事书记员的工作,不仅需要娴熟的业务技能,还必须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一句话,必须要具备一定的道德水准。是啊,德正方能法严。正,就是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构筑我们职业道德的基石,公平、正义是我们的灵魂和生命!千百年来,人们对公平和正义的期盼,总是一个社会永恒的追求。“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有了这种凛然正气,才能“淡泊明志,宁静致远”;有了这种凛然正气,才能藐视和摒弃各种升官发财的诱惑,真正做到无邪、无私,无欲则刚!有了这种凛然正气,方能无畏于恶,无畏于势,无畏于艰,无畏于险,置个人荣辱得失与度外,胸怀天下,心忧百姓。

 今天,我从事书记员的工作已有三年多的时间,三年来,我在办案过程中学会成长,在成长中寻找快乐,当我回头再看我从事的工作时,我的心情豁然开朗,因为每一件案件从最初立案到送达再到最终结案,每一道程序都洒下了我们书记员辛勤的汗水。是我们与法官的共同努力,才使一双双反目成仇的夫妻破镜重圆,使一对对“冤家”握手言和,使一个个纠纷应刃而解,为一个个弱者讨回公道。今天,我是一名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的书记员,我相信,通过不断的努力与追求,我将定能坐上庄严的审判席,敲响惩恶扬善的法槌,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石门县人民法院书记员 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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