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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追讨救命钱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08-11-10 14:34:34 【字体:

   金秋十月,阳光煦暖。正在田间劳作的汉寿县农民刘本财突然听到一阵警车的长鸣。他回过头,见是县法院的,立即丢掉手里的锄头,奔了过去。

  “老刘,看我们给您儿子送什么来了!”汉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魏先明赶忙下车,离奔来的刘本财10米远时,高兴地招呼着。

  当刘本财从魏副局长手里接过59800元的执行款时,感激的泪水如泉涌出,不停道谢:“还是共产党好啊!真是搭帮你们这些法官为我儿子追回了救命钱,这下,我儿子刘春望肯定有救了……”

  农民工广州坠楼

  事情还得从2006年说起。

  当时,在家务农、年仅22岁的刘春望和村里许多年青人一样,怀揣着发财的梦想,只身一人来南下广州这个繁华的大都市,成为一名农民工。一次偶然的机会,他遇到了在广州做建筑包头的汉寿老乡朱前景。刘春望被朱前景雇佣到他的工地务工。为感激老乡的知遇和照顾之恩,刘春望做事特别卖力,处处为朱前景着想。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刚刚做了几个月事,干出点起色的刘春望于2006年12月16日下午,从工地一楼房通道跳跃至对面楼房时,不慎从5层楼坠落倒地受伤。刘春望受伤后,当即被同伴送往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就治。朱前景承担了此次住院医疗费共54761.35元。2007年1月6日,刘春望与朱前景及业主广州市居民童锦途达成协议:除已付的医疗费外,朱前景和童锦途另向刘春望一次性赔付100000元,作为刘春望今后的治疗和生活等费用;收款后,朱前景、童锦途不再就本次事件对刘春望承担任何责任。协议签订后,朱前景、童锦途如约支付了款项。同年1月8日刘春望从广州出院,1月10日转入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园住院治疗,2月27日,再转入湖南中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治疗。之后,又转入汉寿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康复治疗,花费近5万多元。经湖南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春望鉴定为一级伤残。

  刘春望的受伤和治疗,给家里带来沉重的打击。年过花甲的父亲刘本财眼里总是噙满泪水。每时每刻都在想:儿子的命是一定要救的,可后续治疗的大笔费用从哪儿来?赔付的那10万元早已用完,还陆续借了亲戚朋友10多万元。

  无奈之下,刘春望想到了法院。于是,一纸诉状将朱前景、童锦途告到汉寿县人民法院。2008年1月7日,汉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刘春望与朱前景、童锦途于2007年1月6日订立的调解协议;刘春望因本次事故所致各项损失372734.41元,朱前景与童锦途连带赔偿223640.65元,扣除已支付的154761.35元,两人还应支付68879.30元,另外两被告连带赔偿刘春望精神抚慰金20000元,同时应承担诉讼费2000元,两被告共计承担90879.30元。

  千里执行费周折

  判决生效后,朱前景与童锦途一直未按判决书履行,急等钱为儿子刘春望治病救命的刘本财只好向汉寿法院申请执行。该院执行局副局长魏先明等承办人员通过对案件的细致了解,知道本案的执行很困难:一是被执行人难找,朱前景没有固定居所。童锦途居住地在广州天河区的棠下村,住居地人口复杂,且其经常在外做事,行踪不定;二是被执行人财产难以查寻;三是执行局面临去广州执行费用短缺。面对这些困难,刘本财因儿子刘春望判决胜诉的喜悦顿时化为乌有,忐忑不安的站在法院执行局局长高志宏办公室内,等其审阅案情的同时,恳求道:“高局长,我没办法,儿子的病急需钱救命,只有求你们帮忙了——”说完,他右手颤抖地从怀里掏出一把小面值钱来,共计940元,轻轻地放在高局长面前说:“家里实在太困难了,这是借了几天才借到的一点钱。是给你们去广州执行的费用,少是少了点,但我实在是借不到了。”高志宏望着这个衣着简朴的老人,态度坚决地回答:“你先把这钱拿回去给儿子治病,我们要讨论一下案子的执行问题,同时也请你放心,我们会尽全力的!”望着刘本财揪心的背影,高志宏立即向院里主管执行的李爱民副院长汇报了此案,李副院长当即指示,鉴于申请执行人家中确实困难,为了当事人的利益,实际执行费用可由法院先行垫付。

  案件承办人员、执行局副局长魏先明等详细了解2名被执行人的情况后,又调阅了审判卷,仔细阅读开庭笔录,了解两被执行人的态度,从庭审笔录可以看出,两被执行人对支付赔偿异议不大,矛盾在于两被执行人在赔款比例分配上不能达成一致。根据上述情况,魏先明制定了详细的执行计划,一切准备妥当后,带领另一名执行员登上去广州的火车。

  在随后的3天时间里,魏先明等两名执行员在广州市查询了15家银行,仅查询到童锦途的存款31200元,并当即予以扣划。后又在广州天河市区法院执行局的协助下,在棠下小区查找两被执行人的下落。虽找到童锦途的住处,但其房屋早已出租。通过租赁户与童锦途的母亲取得电话联系,但其母拒绝配合。小区其他外地居民不认识童锦途,本地人不予配合。天河区法院协助执行的法官愁眉不展。魏先明等筋疲力尽的回到住处后,及时向院领导做了汇报,院领导指示再努力想想办法,争取执行到位。当晚,执行人员通过朱前景在汉寿的亲戚,找到了朱前景的下落:朱在河南,但朱只提供了童锦途在广州的详细住址、工作单位和电话联系方式。第二天上午,魏先明等与童锦途取得联系,但童担心被司法部门拘留,无论如何不与执行人员见面,经过电话里近20分钟的于法于情说服教育,童锦途终于道歉、解释并承诺:与执行人员不见面不对;不是不出钱,主要是在与朱前景的付款分配上发生了矛盾,所以才拖延至今;请求给他四天时间与朱前景联系、协商;不管结果如何,一定将余款汇到汉寿法院账上,让受害人刘春望及时医治。将账号留给童锦途后,魏先明副局长和另一执行员怀着期盼的心情从广州返回。

  几天后,被执行人童锦途果真信守承诺,魏先明副局长接到他发来的短信息:余款59800元已汇至汉寿法院账上。魏副局长马上与银行核实后,于是出现本文开头感人一幕。(丁恩友 牟胜龙)

  

(本文除法官外,其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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