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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检察院推行检察工作行为动态管理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7-06-15 16:29:38 【字体:

为落实从严治检的要求,今年初,汉寿县检察院讨论通过了日常检察工作行为动态管理制度,制作了《动态管理登记表》,并于3月起正式实行,做到了全员覆盖、全面考核、实时记录、定期公开,有力地推进了该院政治学习、司法体制改革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的落实。

该院的检察工作行为动态管理涵盖范围广泛,涉及到检察干警学习、检容风纪、上下班纪律、请销假、车辆使用、办案安全、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综治民调等12个方面的内容。在日常考核中,该院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专责,经常督导监察室、政工室采取走访、调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多种方式,力争问题发现在小、在早,防范于未然。同时,对发现的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无论大小都一一登记在案,并及时与监督对象进行谈心谈话,督促其限时整改到位。为切实加强对监督者的监督,该院规定,在执纪过程中,如果执纪人员有瞒报、漏报、错报的,一经查实由检察长向执纪人员直接问责。

截至目前,该院已连续三个月全面考核了干警日常检察工作行为,并在当月底以表格的形式在内网公布了考核情况。针对发现的上班迟到等问题,制发了2期督察通报,剖析了原因,提出了具体措施,达到了“红脸出汗”、“拍肩扯袖”的效果。自推行检察工作行为动态管理以来,该院干警自律意识明显加强,工作作风显著改进。

(刘艳 刘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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