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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交警大队“三个强化”全面提升公安交警形象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0-09-20 10:43:49 【字体:

  今年以来,澧县交警大队以“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创满意”为工作核心,秉承“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执法理念,对内营造“心齐、气盛、实干、风正”的工作氛围,对外塑造人民交警为人民的良好形象,确保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高效、畅通,赢得了群众满意。

  一、强化责任意识,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大队根据实际情况,年初与各个中队签定责任状,明确了大队领导包中队,中队包乡镇,民警包村的管理责任。并确定澧阳镇管理重点是: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酒后驾驶、机动车乱停乱放、不遵守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外围国道省道及其他公路的管理重点是:客运车辆超员、货运车辆超载、农用车非法载客、机动车超速、以及无牌、无证车辆和无证、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在各项工作中不断向全体民警灌输“好的交通秩序是严格文明执法的结果,严格文明执法就是最好的服务”这个执法理念。并在实际工作中加强监督,避免民警在执法工作中产生惰性心理,影响执法效果。此外交警大队以事故中队、车管窗口以及路面管理作为创满意工作的重要阵地,推行“一站式”服务,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对群众前来办理证照的,做到“事不过三、限时办结”。人民的满意是社会和谐的基本前提,是检验公安交警工作的最高标准。大队始终把“创人民满意、促和谐社会”作为各项工作的重心,以公正的执法、文明热情的服务,将公安机关对人民群众的关爱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

  二、强化队伍建设,着力夯实服务基础。大队从实际出发,在全体民警中开展了大练兵活动。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和“人人参加练兵、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的要求,本着“干中练、练中干”,“立足岗位、练战结合”的原则,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全体民警、协勤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精神,使全队交警充分认识到提高自身素质的迫切性、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展内部管理教育整顿活动,找准内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在比学赶帮超中,把提高自身素质、转变执法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放在队伍建设教育的首位,从人民群众满意的事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提出“人人是形象,个个是窗口”的口号,不断加强和完善队伍建设。同时大队把队伍建设考核工作细化,成立了以大队长谭伟、教导员杨建勇任组长的3个业务考核小组,每月不定期组织一次人方位的常规性督察。大队考评办公室每月发一期通报,鼓励优胜单位和先进个人,鞭策后进单位和落后民警。每月27日由大队办公室将考评反馈的信息进行统一汇总后,进行当月排名,每月28日,大队召开月工作讲评会,由大队长通报月工作情况,讲评好发方面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此外,还按照精细化管理确定的责任体系坚持奖惩兑现的制度,使工作绩效与奖金福利、晋升、晋级挂钩。大队还规定,凡拟提升和参加竟争上岗的民警,年度考核积分必须达到优秀等次。同时,为了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为经济发展大局服务的总体部署,全面打造交通软环境,大队又自加压力,向社会公开“五条硬性规定”,从社会处理、路面执法、车辆管理等各方面对民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此响应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交警的新期待。

  三、强化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树立交警形象。今年以来,大队以队伍正规化建设为契机,始终坚持“每周一会”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贯彻“政治建警、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队伍建设总方针,结合交通管理工作的实际和新形势下政治思想工作的特点,将民警的政治思想工作寓于丰富多彩的“岗位大练兵”等活动中。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方位强化和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使其向知识型、能力型的方向发展。同时为保证干警队伍的纯洁性,大队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解决突出问题,树立良好警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大队领导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带头自查自纠,各部门积极响应,积极查找自身和所在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突破口,对症下药。针对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要求民警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按时完成规定科目的学习,并做读书笔记,写出深刻的心得体会。通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每一位民警能够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有力地促进了民警队伍建设。

                    (澧县交警大队  余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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