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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鼎城交警大队警车管理工作常抓不懈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0-04-07 16:05:23 【字体: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交警大队很抓警车管理工作,制定严格的警车和涉案车辆管理工作制度,严厉查处违反警车和涉案车辆管理的行为,确保大队不发生民警违反警车管理规定的事件发生。

  大队成立了以大队长李新民为组长的《鼎城区交警大队警车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大队所有警车的管理力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警车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实行“一把手”问责制度。单位和民警使用警车,一律实行派车申报制度,杜绝任意使用警车、非公务用车和公车私用的行为发生。大队所有警车做到白天随时知晓警车出处,晚上警车一律回库停放。严厉禁止各单位和民警使用依法扣留、扣押警车和各类民用车辆,更不许将车辆借给外单位使用,所有依法扣留、扣押警车和各类民用车辆一律上报到大队办公室登记造册,该依法封存的封存,该报废的报废,该处罚的处罚后按时交还给车属单位或车主。对大队民警挪用、套用警车号牌、使用伪造变更警车号牌、私自安装警灯、警报擅自喷涂警车外观制式的,一律予以扣留并强制报废。对无警车准驾证驾驶警车的扣留警车,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大队长作出书面检查,通报全大队,并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驾驶人纪律处分。对将警车停放至公共娱乐场所门口、驾驶警车违规参与婚礼、葬礼及为社会车辆开道的,除依规对其驾驶人进行处理外,并追究其单位“一把手”的责任。对酒后、无证、超载、超速驾驶警车酿成交通事故的,除依法对其驾驶人作出处罚外,并对驾驶人单位“一把手”和当事人作出纪律处分,甚至开除其公职。

 (湖南省常德鼎城区交警大队  黄德安  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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