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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盲人开启诉讼便利之门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02 11:38:02 【字体:

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

原告唐某某系盲人,被告高某某为辖区内一偏远乡镇的贫困户,双方经人介绍后登记结婚。婚后,原告认为双方结婚草率,性格不合,且时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自2013年起,双方就已分居。原告唐某某认为双方感情已破裂,故具状将高某某诉至鼎城区人民法院。

立案后,为了尽量方便盲人参与诉讼,鼎城区人民法院黄土店法庭适用短信送达语音宣读的功能,将开庭传票等资料发送给原告,同时采取电话回访的形式确保送达成功,致力于为盲人参与诉讼建立起“无障碍通道”。

同时,为了全面深入地了解案情,在村主任的协助下,承办法官去往被告所在村民委员会,向当地村民及被告本人询问情况,对案件事实的脉络有了大致的了解。

在庭审过程中,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办案法官将办案流程通俗化、语言化,详细宣读和讲解了庭审中权利义务,用通俗的话语替代了专业诉讼用语,尽可能地让盲人能够参与到正常的庭审流程中。

庭后,双方均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被告同意离婚,在鼎城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本案调解结案。签订协议后,承办法官快马加鞭,利用网上签章的新功能在一个小时内便让当事人当场取得调解书,省去了另行领取文书的不便。

面对这一特殊的案例,鼎城区人民法院本着保障盲人当事人全面、正当合法权利的理念,出于方便盲人当事人参与诉讼、快捷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的目的,为其开启了一扇盲人诉讼便利之门。原告唐某某在领取调解书的时候说,以前总认为来法院起诉是一件遥不可及还特别麻烦的事情,想不到现在能这么顺畅地完成,感谢法院对其权利义务的保障;被告高某某对法院能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居中调解化解矛盾、依法办案也表示了感谢。

(鼎城区人民法院  袁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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