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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法院:接受人大监督常态化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1-10-24 13:36:43 【字体:

  10月18日上午,津市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再次响起清脆的法槌声。随着26位人大代表、10位庭审评委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的先后落座,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很快进入到规范有序的庭审状态。这是今年来该院继执行、行政、刑事案件旁听后,再次组织的民事类案件旁听评审活动。

  为了使旁听活动收到预期效果,该院在庭审活动前要求案件承办庭室提前制作详细的庭审提纲和案情简介,在庭审活动开始后将案情简介交到听审代表手中,让代表对案情脉络有全方位的了解。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们集中在一起就庭审活动中审判人员的仪表风纪、法言法语运用、庭审掌控能力、证据的审定确认以及态度是否中立、案件事实是否查清等多个方面进行现场评议和“打分”,并提出意见建议。通过“听”(听庭审语言)、“看”(看庭审过程)、“谈”(谈庭审意见)、“评”(评庭审质量)等方式,使代表们最大限度地参与到旁听活动中来,促使人大代表与办案法官、人大与法院在监督与被监督中形成良性“互动”。

  今年来,津市市人民法院一以贯之地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坚持以监督促公正,以监督正形象,已先后邀请近百名人大代表旁听了多起案件的庭审;每季度末,向3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一期《工作汇报专刊》,详细汇报审判、执行、审管、窗口建设以及创先争优等重点亮点工作进度;按时汇报人大督办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等。通过畅通监督渠道,实现了接受人大监督的常态化,使外在的监督力量内化为促进法院工作提升的不竭动力。

  (津市市人民法院  姜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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