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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法院:“消赤增效”新举措助推审判管理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1-08-01 17:39:06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切实提高司法绩效各项指标,津市市人民法院针对半年司法状况综合情况,大力开展“消赤增效”活动,确保年度综合评价进入先进行列。

  一、设置指标“红线”。为进一步突出绩效考评的针对性、指导性,发挥考核考评的警示督导作用,该院审管办在印发《司法绩效考评表》时,把各部门未达标司法绩效指标及排名情况用红色字体标注出来,同时督促各单位务必在指定期限内消除“赤字”。对“赤字”较多的部门和未能在指定期限内完成“消赤”任务的庭室,其负责人须在院长办公会上说明情况,并提交书面的整改方案。

  二、指派专人“跟踪”。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加强督导督查力度,由审管办指派专人负责对案件审限、案件报送、案卷归档等进行跟踪监管,每月底集中对接近审限、逾期归档、逾期报结的案件发出“预警通知”,责令期限内结案、报结和归档;实行审管办与业务庭室案件质量连带包保的办法,指派专人负责对综合排名落后的庭室进行专项督导,帮助把关案件质量,清理未结案件,提高绩效指标。

  三、实行专项“通报”。建立健全案件质量月考评通报制度,审管办按照上级考核标准,每月底对所审结的案件进行综合质量评查,编发《案件质量评查通报》,采取到庭、到案、到人、到问题的方式进行逐项通报,着重对案件实体、办案程序、裁判文书和法条引用中存在的细节性问题进行提醒和警示,发挥《通报》的指导作用。

  (津市市人民法院  姜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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