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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法院:做好“三个对接”落实涉诉信访“四个必须”、“五项制度”总要求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1-06-03 10:47:26 【字体:

  近日,津市法院迅速学习传达全省法院解决进京访问题暨落实最高法院“四个必须”、推行“五项制度”加强涉诉信访源头治理电视电话会精神,并就下一阶段涉诉信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重点做好理念、制度与责任对接,确保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取得效果。


  一、做好理念对接。认真贯彻最高院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强化群众观念、必须坚持源头治理、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和必须工作重心下移“四个必须”的总要求。部署开展群众观念再教育行动,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集中走访慰问困难户、回访案件当事人,深入了解群众困难,协助解决群众难题。深度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逐步完善执行威慑机制、执行救助机制、责任连带机制,运用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形成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合力,从源头预防减少信访案件。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在推行“五项制度”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完善考核、奖惩、领导接访、信访岗位挂职锻炼等配套制度。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进一步加大庭前调解、诉调对接工作力度,配齐配强立案信访部门工作人员,提高司法救助金,加大物质保障力度。


  二、做好制度对接。逐步建立健全评估预防制度等各项制度,信访案件终结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与职权全力配合,搞好落实。建立评估预防制度。制作案件信访等级评估表,按照三级信访评估等级如实填写并随卷移送下一程序,构筑立案、审判、执行、司法辅助部门各司其职,案件承办人、合议庭、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委会逐级研讨的互动机制,确保全程监控,进行源头预防;建立涉诉信访通报制度。立案信访部门每月制作《涉诉信访形式汇报》,将当月信访案件数、全年收结案数、领导接访数、老案化解、案件基本情况、承办庭室及承办人等信息一并汇报,一方面报送政府、人大有关部门及上级法院,形成化解合力,另一方面在院务会上通报,强化包保责任。建立约期接谈制度。在原有《领导接访制度》、《首问(访)责任制》、《文明接待(访)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约谈期限、地点、回复方式等内容,强化接谈效果。完善多元化解信访机制。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在诉讼中引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单位代表参与调解,尽快形成大调解格局。


  三、做好责任对接。围绕“五项制度”的实施细化分解任务,增设考核指标,将评估预防、约期接谈的落实情况纳入案件质量评查和绩效考核。进一步明确信访工作职责,强化包保责任,院长为信访工作总负责人,各庭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化解工作由涉案庭室包干负责到底,立案信访部门负责督导责任落实情况并进行每月一次的考评。考评主要围绕来访案件数、息访数、交办案件息访率、进京进省上访率、责任单位回复效果、信访等级评估表填写、约期接谈等内容进行,着重解决化解意识不强、回复不及时、矛盾得不到解决等问题,以考评提效能出效果,努力形成“领导重视、全员参与、分工明确、上下联动、横向协作、责任落实”的涉诉信访工作格局。    

                                
         (津市法院  姜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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