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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狠抓创先争优活动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1-06-03 10:41:54 【字体:

  今年以来,桃源县人民法院结合法院审判工作,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求全体干警用实际行动创建一个优秀法院集体,争做一名优秀法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政治思想建设上创先争优。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以进一步坚定队伍政治信念,使全院干警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使其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努力增强人民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职业操守。


  在纪律作风建设上创先争优。积极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抓好作风建设,提升队伍公信力。把作风纪律建设的要求落实到制度规范上,以改进执法作风和工作作风为重点,严格执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四个一律”规定:对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吃请、娱乐、财物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影响公正执法、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政法队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审判执行工作上开展创先争优。积极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全面开展“学习型法院、和谐法院、最公道法院”的创建。鼓励全体党员干警要带头服务人民群众,树立为民司法、服务大局意识,密切联系群众,诚心实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大力发展便民“绿色渠道”,推行能动司法,主动下乡就地调处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自己的本职工作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


  在司法为民措施上开展创先争优。紧紧围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基层群众的实际需求,创新审判执行方式、方法,切实落实各项便民措施,方便人民群众诉讼请求,不仅提高了审判效率,而且节省了当事人大量的时间和车旅费等。一是完善巡回审判。遵循“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原则,建立以人民法庭为中心、巡回审判联络站为主干、便民诉讼联络点为支撑、诉讼联络员为纽带、辐射乡镇村组的便民诉讼网络,变被动立案为上门立案、变“坐堂问案”为巡回办案。二是完善上门立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收案,及时开通“春耕绿色通道”,对涉农案件一律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确保广大农民顺利进行春耕生产。三是完善“假日法庭”。进一步做好农村诉讼服务,该院漆河法庭、陬溪法庭、三阳法庭、桃花源法庭等专门安排干警节假日期间值班,专门处理接访、咨询、立案、审理简易民事案件等具体事务。当事人凡因故无法在正常工作日出庭参加诉讼的,可通过书面、网络或电话等多种形式向法院申请开设“假日法庭”,预约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开庭审理案件,受到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文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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