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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阳光”照亮审判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0-11-25 10:22:07 【字体:

  近两年来,常德两级法院不断更新司法公开理念,创新司法公开方式,在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个方面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以公开保廉政,让“阳光”照亮审判。全市法院队伍公众形象测评连续三年保持全省前3名,司法绩效由2008年的全省第5位上升到2009年的第2位;刑事审判、司法调解等两项工作受中央综治委、最高法院通报表彰;24名先进个人、15个先进集体受到省高院、最高院表彰。10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将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全国100家“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之一,并号召全国各级法院学习。
 
  以公开促公正
 
  依法公开审判过程。除涉及国家秘密、当事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等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外,开庭一律公开。两级法院一审案件开庭审理率达100%,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率91%,案件公开宣判率100%。为方便公民旁听,除必要的安检外,不再查验身份证,群众持旁听证即可参与旁听。为了让当事人“胜败皆明”,出台《诉讼文书制作规范》,强调文书制作的裁判说理,要求说理充分,通俗易懂,并加强判后释疑工作,努力让当事人输赢在明处、信服在心里。

  充分公开裁判文书。出台《裁判文书公开操作规程》,除依法不能公开和不宜公开的外,一审、二审、再审、执行案件裁判文书均在《常德法院网》上公布。2008年来,全市法院的裁判文书公布率达51.7%。

  广泛组织庭审观摩。两年来,全市两级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观摩开庭、接受评议已形成制度。“百案听审”、“听庭评庭”活动组织庭审观摩144场,1672名人大代表、155名政协委员旁听了开庭,并当场评议。

  全面公开执行信息。以执行信息公开为解决执行难题的切入点,完善执行信息查询系统,被执行案件登录率100%。在常德电视台、《常德日报》、《常德法院网》开设“执行局在行动”、“老赖曝光台”等栏目,及时公布执行工作信息,曝光被执行人名单,悬赏举报财产线索,营造执行威慑氛围。

  积极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审。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参与审判活动。2009年,全市法院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374名,选任数比上一轮增加了10%。参审各类案件2422件,参审率50.62%,今年上半年参审率达65.96%。

  大力实施公开听证。对申请再审案件、涉诉信访疑难案件、司法赔偿案件、执行异议案件以及减刑、假释案件等,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公开听证。2008年以来,市中院申诉复查案件、减刑、假释、国家赔偿案件听证率达到了100%。
 
  以公开树公信
 
  通过人大代表搭建民意沟通桥梁。出台《回访案件当事人工作规定》,请人大代表上门走访,面对面地调查了解当事人对法院办案的意见,由法院对意见逐一进行处理、答复,对反映的违法违纪线索,依法调查处理。这一做法得到了人大代表和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借助网络拓展司法公开平台。全市法院全部依托中国法院网建立了新闻网站,在法院网站设置“院长信箱”、“留言板”、“网评法院”等栏目,公开审判信息,方便群众诉求表达,保障社会公众对司法过程的充分监督。今年,市中院创办了《常法舆情》简报,由专人全天候监控网络舆情,摘录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参阅。7月份以来,市中院网站点击率排全国法院系统中级法院第1名,石门法院网站点击率排全国法院系统基层法院第1名。

  及时回复满足群众司法诉求。为保证群众意见及时得到答复,市中院设置了专门机构和人员,完善督办回复制度,将回复工作纳入考核。两年来,共收到群众反映各类问题的来信5146封(条),市中院对每一条意见都进行了不同形式的回复,重大问题由院领导当面答复解释。全市法院的涉诉信访率一直处于低位,法院负面舆情数量在全省法院最少。
 
  以公开保廉政
 
  公开司法权力运行过程确保司法廉洁。落实审判流程管理制度,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排除办案干扰,防止随意超审限。将执行裁判、实施、监督机构单设,三权分离,每个案件都在当事人和法院的共同监督下运行。在处理和拍卖执行财产等司法程序中,对评估拍卖机构的选定由技术室在网上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防止人为操作。

  提高审务管理透明度确保司法管理公正高效。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接受新闻舆论监督。特别是对突发事件、敏感事件,第一时间主动向社会和媒体发布权威信息。两年来,先后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凡涉及当事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除在内网上发布外,部分还在外网公开。重大案件和规范性文件向人大上报备案,接受监督。2009年,市中院向市人大上报备案案件和制度161件,分季度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汇报专刊》3605份。每年召开形象监督员、律师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公开接受各界监督确保干部管理民主。干部任用采取公开竞争方式进行。每年在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开通举报信箱,收集举报线索,开展明察暗访,严厉惩处违法违纪干警。两年来,全市法院处理了6名干警。法院接受监督的真诚态度得到了社会的认可,法院形象没有因此受到明显损害,全市法院形象社会公众测评始终保持全省先进行列。

            (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 平 粟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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