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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检察院采取“三前移、三结合”措施努力提高执法公信力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0-10-29 10:00:24 【字体:

  近两年来,安乡县检察院采取立案监督前移、职能延伸前移、机制改革前移;查办职务犯罪与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预防职务犯罪与保障民生相结合、检察执法公开与干警素能提升相结合措施,一举扭转了工作被动落后的局面。2008年,该院在全省民调测评中排105位,在全市检察机关排倒数第一,2009年在全省排17位、全市排第2位,当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2010年上半年排全省第6位、全市排第1位。

  一、立案监督前移,增进监督公正执法的主动性和灵活性

  一是依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督促移交犯罪线索。安乡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构建于2007年,由该院联合全县12家行政机关共同制定。该院依托此项衔接机制,每年与上述机关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其开展行政执法特别是行政处罚的情况通报,认为行政相对人可能构成犯罪的,建议该行政机关向司法机关移交犯罪线索,并启动跟踪,对司法机关的立案或不立案决定进行认真审查。

  二是定期深入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主动挖掘犯罪线索。该院逐步建立起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定期审查的机制,由侦监部门牵头,深入到基层派出所和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调阅治安行政处罚案卷材料,从中发现涉嫌犯罪线索。2007年3月29日,办案人员在对一派出所查阅当年行政处罚案卷时,发现公安机关对入室盗窃1238元财物的周某、许某未立案侦查,结合当时农村入室盗窃发案较频繁,严重妨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他们立即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公安机关予以立案,公安机关遵从该院建议实施立案侦查,接连破获几起入室盗窃犯罪案件。

  三是不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立案监督联络员,接收犯罪线索。该院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易于发现问题的优势,主动上门走访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从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除此之外,该院自2008年起便聘请了立案监督联络员,定期向该院报告其所了解的公安机关有案不立、非法立案情况,该院不定期邀请立案监督员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前段时间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情况的看法和建议,从中发现犯罪线索。

  四是深化各办案部门之间相互衔接,移送犯罪线索。在落实“走出去”和“请进来”并举的同时,该院也注重发挥自身潜力,加速深化各办案部门之间的横向衔接,从中发现犯罪线索。在主管检察长的主持下,该院定期召开由各办案部门业务骨干参加的立案监督案件评析交流活动,督促控申部门及时移送被害人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案件线索,督促其他办案部门及时移送发现的违法立案案件线索。

  二、职能延伸前移,强化矛盾化解的全程性和彻底性

  一是审查批捕阶段推行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机制,用证据防止矛盾激化。该院侦监部门坚持对重大案件坚持适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依法从快固定证据,有效防止了可能的矛盾激化。2008年5月至2009年8月,犯罪嫌疑人彭某谎称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收取数十位养殖户鱼饲料预付款供自己挥霍,致使养殖户多次到县委、政府上访。该院了解详情之后,提前介入与侦查人员一道研究取证方案,提出围绕嫌疑人“是否有非法占有故意、有无履行合同能力”收集证据的建议,并对取得的每一份证据及时审查,果断将彭某批捕。2010年8月12日,彭某被安乡县人民法院判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平息了养殖户们上访矛盾。

  二是审查起诉阶段实行社会关系修复机制,以和解消除矛盾。该院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针对社会关系被破坏的程度,注意采取相应的修复方式,力求实现化解矛盾、修复双方关系的目的。2009年,宋某、蒋某、陈某、刘某、涂某等因邻里纠纷引发多起轻伤案件,村、乡两级组织多次调解无效,该院公诉部门经过认真分析,认为犯嫌疑人和被害人彼此都是邻居,之所以互不相让只是为“争一口气”,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也不严重。鉴于此,办案人员采取分别谈话的方式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冰释前嫌,自愿达成和解,犯罪嫌疑人真诚道歉,赔偿被害人损失,公诉部门依法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

  三是控告申诉阶段实行事前防范、阳光调处和帮教机制,用真情融化矛盾。该院始终坚持将申诉检察工作重点向基层延伸,变群众“上访”为检察官“下访”,深入社区、田间地头掌握涉法涉检矛盾,经常性摸底排查,对可能诱发涉检上访的案件进行归口管理,重点跟踪监控,逐渐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即事前防范、阳光调处和帮教机制。2009年,该院控申部门在例行摸底过程中发现李某有上访倾向,办案人员立即向院领导汇报,院领导经过研究决定请示县委政法委,由县委政法委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处理。看到李某家庭极度贫困,办案人员又及时与李某所在地基层组织联系,指定专人对其帮教,由政府部门出面为其解决生活困难等问题,李某对检察机关人性化处理表达由衷感谢,当即表示不再上访。

  三、机制改革前移,增强管理创新的发语权和引导力

  一是建立社会治安动态定期分析研判机制。近年来,该院先后对毒品犯罪案件、青少年犯罪案件、交通肇事案件、侵财类犯罪案件等10余种在当地带有普遍性、频发性的事件进行了专题调研,以案件分析入手,走家串户,走街串巷,实地考察,形成了有现象分析、有成因探究、有解决之道、有意见建议的调研报告,县委主要领导多次肯定该院这一举措,并多次将该院调研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列入议事日程。2009年第四季度,该院对当地流动人口犯罪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发现犯罪嫌疑人主要集中在“三无”人员这一特殊群体,且导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政府对出租屋和废品收购疏于管理。为此,该院在调研报告中建议县政府加快对上述问题的处理,县政府对该建议极其重视,随即着手对全县出租屋进行了大排查,细化了管理制度,废品收购行业也纳入政府综合治理范畴。

  二是建立未成年人犯罪综合预防机制。该院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方面形成了“四个一”综合模式,即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发一份检察建议、召开一次座谈会、开展一次法制教育活动、作一次回访。具体包括:对学校、家庭及政府职能管理部门在未成年人教育、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深入学校、家庭、社区街道等地针对发现的问题召开座谈会;在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同时,在学校、社区开展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定期回访,及时掌握和反馈未成年人犯罪后现实表现情况。针对少数青少年游手好闲、屡教不改、自暴自弃的现象,该院在继续推行“四个一”综合预防机制的同时,还根据具体情况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帮教,引导他们走上正轨。16岁的袁某生长在单亲家庭,由于缺乏家庭温暖,自小形成叛逆、桀骜不驯的心理,因偷盗、滋事两次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理。在袁某的带动下,不少年龄相仿的青少年聚在一起,四处游荡,寻衅滋事,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该院了解情况后,派干警多次到袁某家走访,向他宣讲法制知识和为人处世道理。为彻底根治他身上的顽劣根性,经多方联系,该院最终协助社区为他在福利印刷厂安排了工作,使他成为一个自食其力、有益于社会的人。袁某的转变,给原来跟他在一起的青少年很大震动,不少人从此返校认真读书或找到正当工作,真正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是建立检察建议管理机制。为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强化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参谋作用,促使检察建议更加规范化、制度化,该院院结合工作实际,对检察建议的制作、审批、送达、回访等具体操作环节进行了规范,要求严格按照上级院确定的样式拟写检察建议,指出检察建议应当就有关单位存在的重要问题、提出检察建议的理由,以及建议的具体事项作出明确表述,避免随意性和简单化。检察建议正式发送前,应当由办案人员先进行拟稿,进行充分的论证、审核,经领导确认签发后再对外发送。检察建议承办人应及时了解相关单位对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必要时要求有关单位对处理结果予以反馈。未引起重视的,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敦促,力求将检察建议落到实处。3年来,该院先后向国土、地税、国税、建设局、水利、公安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2份,上述单位均按照建议内容进行了积极整改,并向该院反馈了整改情况,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查办职务犯罪与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双管齐下服务和谐稳定大局

  一是对职务犯罪查处过程中的社会矛盾进行预测和消解。该院注重对职务犯罪案件可能隐藏的社会矛盾进行了分析和预测,提出前瞻性解决建议。3年来,该院查处的36起职务犯罪案件没有一起引起涉检上访,也没有一起引发新的社会矛盾。2010年上半年,该院反贪部门在立案查处某社区5名工作人员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贪污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侵吞的财产系该社区居民拆迁补偿金,且涉及人员众多,该案的处理直接影响这些人的切身利益,一旦处置不当必然引发群体性事件。为此,反贪部门决定从证据收集入手,收取社区居民掌握的各种证据材料,记录他们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和建议。与此同时,该院控申部门也派出专门人员,到利益受损害的社区居民家中了解他们的诉求,向他们宣讲法律和办案程序,表明检察机关秉公执法、执法为民的坚定决心。目前所有与案件有关的人员都没有上访。

  二是对社会矛盾化解过程中的职务犯罪进行坚决和及时查处。该院在处理人民群众集访过程中注重查办背后的职务犯罪,以职务犯罪的查处回应群众呼声,化解群体性矛盾。

  五、预防职务犯罪与保障民生相结合,警防双制维护民众长效权益

  一是建立职务犯罪预防行政执法信息动态预警系统。安乡县是农业县,为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国家投资过亿元资金用于土地综合整治。该院党组清醒的认识到,立足检察职能,监督重点工程资金的安全使用,不仅有利于农田道路、水利设施的改善,耕地质量和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而且有利于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鉴于此,2008年,该院开始与县国土局联手,率先在全省探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行政执法信息动态预警系统,共同建立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共享平台。成立了由分管副检察长任组长,检察、国土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在土地综合治理过程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土地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实施细则》,以加强检察机关对土地综合治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指导,协调双方在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中的配合。当年,此项系统在该县安德乡土地整理过程中首次实施,涉及土地总规模1172.59公顷,总投资额8亿元,该院实行重大工程立项信息报送制度、工程资金使用跟踪制度、工程建设廉政情况评价制度的“三步流程预防法”,实现了“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杜绝了“工程上马,人员下马”情况的发生,起到了“防患于未然”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预防效果。2010年,省检察院决定将该院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动态预防机制试点单位,以探索同步监督、动态监控预防机制。

  二是建立“四员一户”税收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税收是国家收入的最主要来源,也直接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少征、不征固然令国家利益受损,多征、滥征、不按程序开征则使人民群众遭受额外的负担。为进一步强化地税人员依法治税、廉洁从税意识,防范税收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2010年6月,该院与县地税局联合下发《“四员一户”税收廉政风险防范活动实施办法》,在全县地税干部和纳税人中推出“四员一户”(税收管理员、税收征收员、税收检查员、行政管理员、纳税户)税收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并共同编印了《“四员” 税收风险防范手册》,制作了《税务人员职业风险提示卡》,详细列举了地税职业风险的种类、具体表现形式、行政法律后果、防范措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税务人员廉政风险警醒超前提示。目前,全县已经做到地税人员和纳税大户人手一册。与此同时,该院还组织开展《“四员一户”征纳防范税收廉政风险公约》签约活动,让税务“四员”与纳税户相互提醒税收行政执法中的风险,使税务人员对税收廉政风险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177个风险节点,明确造成税款流失的22种行为和明确风险可能导致的行政和刑事责任。

  六、检察执法公开与干警素能提升相结合,双管齐下力保公正廉洁执法

  一是以公开迎监督,力促检察权阳光下公正运行。检务公开是近年来检察机关着力推进的一项机制改革,安乡县检察院以推进检务公开为契机,利用当地一切可利用的条件,以公开迎监督,以监督促干警公正执法,取得了不错的效果。目前,该院已将县电视台、县电台、手机报、报纸、网络等纳入检务公开的媒介范畴,通过发表电视讲话、电台现场解答、发布手机短信和发表检察情况等向人民群众汇报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人民监督员视察检察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2008年,该院创设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反响良好。参加王某交通肇事一案公开审查的不仅有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侦查机关代表、被害人亲属、拟被不起诉人,还有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关领导,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无党派人士以及双方当事人所在地基层领导共三十多人,犯罪嫌疑人两次鞠躬谢罪道歉,补偿受害方10万元,受害方对王某的行为表示原谅,提出不追诉王某刑事责任的请求。在审查会上,参与公开审查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认真听取了承办检察官关于案件处理的意见,就证据和事实发表了看法,肯定了承办检察官执法为民、执法便民的行为举措。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此项机制有力展现了该院力保检察权阳光运行、检察执法公正的义无反顾,是该院进一步培升检察干警公正执法、廉洁执法观念的又一大胆创新。

  二是以教育强素质,清正廉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2008年,该院民调在全市排名倒数第一,院党组对此非常重视,两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反思,深刻剖析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一致认为社会公众对该院评价不高,主要集中在利益驱动、执法不公和执法粗暴上,必须通过正本清源的方式才能有效扭转,决定立即开展“抓队伍教育、树执法形象”的全员运动。在检察院内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倡导公平公正的执法观念和执法行为,坚决禁止利益驱动;在检察院外部,落实情感联系群众、执法惠及群众、公开取信群众,通检察官进社区开展送温暖、送法律、送政策的“三送”活动,推进刑事和解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机制,广送检察知识台历,培升检察干警密切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执法作风。为彻底根治部分检察干警执法过程中的利益驱动,该院党组将反贪、反渎、侦监、公诉和控申五个部门确定为思想教育的重点,组织干警分组进行深入讨论,剖析利益驱动带来的危害,指出防止利益驱动是上级检察机关关心、爱护检察干警的具体体现,如果为单位的利益使干警受到纪律处分,是贻误干警的政治前途,从而统一了全院干警思想。在抓好司法考试培训的同时,该院还建立了周四学习制度,集中学习共产党章程、检察官职业道德、中华传统美德以及最新法律法规,并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业务竞赛和专家授课。今年7月,该院延请香港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学系主任傅华伶给全院干警作了香港司法制度的学术报告,既有知识传授又有互动问答,干警反响热烈。

                         (安乡县检察院  易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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