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业务信息 >> 法治建设 >> 执法监督 >> 详细内容

桃源法院邀请代表、委员和人民陪审员旁听量刑规范化庭审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09-07-21 16:05:21 【字体:

  7月3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郑某交通肇事一案,并首次实行量刑规范化庭审。

  此次庭审由该院副院长侯周全主审,县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许光辉担任公诉人。有10名人大代表、5名政协委员、12名人民陪审员,以及县人大、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等领导旁听了庭审的全过程。常德中院副院长张业梅、刑一庭庭长聂龙也参与旁听,并对庭审予以指导。

  庭审结束后,该院组织召开了旁听人员座谈会。张业梅副院长向大家介绍了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背景、意义和目的。她说:“量刑规范化”是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确定的重要司法改革项目,其目的就是要规范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更好地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现量刑公正和均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侯周全副院长对当庭宣判的量刑进行了解释与说明。

  量刑规范化的试点工作,在广大代表、委员中引发热议与好评。座谈会上,与会人员踊跃发言,一致认为法院对量刑规范化庭审工作非常重视,准备充分,组织严密,高效公正;认为量刑规范化庭审更为合理、更为科学,更好地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与会人员还就量刑规范化庭审程序等问题提出了诸多宝贵建议。

  此次庭审是该院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和《量刑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配合市中院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而开展的,呈现出了三大特点:一是更加注重查明对被告人量刑方面的事实和证据;二是更加注重听取控、辩双方对量刑的意见;三是重点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合议庭评议以及裁判说理等各个环节上完善相关量刑程序,从程序上确保量刑的公开和公正。

(桃源法院:冯 虹、王 波)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