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业务信息 >> 法治建设 >> 执法监督 >> 详细内容

提升案件质量 自觉接受监督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7-05-11 17:07:22 【字体:

——区检察院召开司法公正常德行暨检察官履职评议动员会

动员会现场

5月10日上午,鼎城区检察院在该院七楼会议室召开“司法公正常德行”暨检察官履职评议动员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梅其伟主持,党组书记、检察长荣明出席动员会并讲话,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梅其伟同志宣读了区检察院2017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实施方案。“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将从5月持续到2018年1月,活动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分别是检察官履职评议、案件评析及庭审观摩、打击涉林犯罪专项监督、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为“抢抓新机遇,建设新江南”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会上还重点宣读了区检察院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公布了此次被评议对象名单——民行科科长王时珍、反贪局副局长王怀玉、公诉科副科长雷蕾,将从遵守职业道德、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廉洁自律等四项内容对这3名检察官进行全面考察。

整个评议工作共分四个阶段展开,此次大会为第一个阶段即准备动员,该阶段同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荣明任组长;5月—8月为第二阶段,开展调研走访工作,通过自查自评、调查走访、查阅案卷了解3名检察员有关情况;9月—10月为第三阶段,开展集中评议工作,3名检察官在评议大会上作履职报告,区人大履职评议工作小组与被评议检察官谈话,告知测评等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并征求被评议检察官对评议工作的意见、建议;11月—12月为第四阶段,开展整改落实工作,根据测评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将针对性地给出书面整改意见,区检察院将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至此,评议工作将全部结束。

  会议最后,荣明同志强调,案件质量是“生命线”,任何时候都要抓好案件质量,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尹志)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