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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民意建队伍 群防群治保民安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08-08-01 07:46:03 【字体:

——黄甲铺乡组建夜巡队开展治安联防工作成效显著

  
  桃源县黄甲铺乡党委、政府广纳民意,把群众的呼声变成政府执政为民的实事,把党委、政府想办的事变成群众自愿要办的事,巧借民力,开展群防群治,取得了良好成效,自去年12月20日组建墟场夜间治安巡逻队以来,治安形势明显好转,没有发生一起盗窃案件,受到了墟场各单位、各门店、各住户的普遍赞扬。其主要做法是:
  
    一、深入调研,准确把握治安动态。为准确掌握全乡社会治安状况,乡党委、政府一班人深入墟场各住户、各门店、各单位,广泛听取居民的意见。在调研中了解到去年春节前后,乡墟场共发生盗窃案11起,失窃财物金额达4万余元,占全年盗窃案的80%,而墟场盗窃案的发案率占全乡盗窃案的80%,群众对此反响强烈。针对乡墟场春节期间盗窃案件频发,流窜作案,结伙作案的实际,就如何解决好群众安全感的问题,乡党委、政府及时研究,本着真抓实干、以人为本、取信为民、扎实工作的理念,专门就墟场治安问题召开了党政联席会、单位负责人会议、个体工商户代表会议、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分析形势、现状,集思广益,共谋对策,大家一致认为:抓好墟场盗窃案件的防控,就基本上控制住了全乡的盗窃案的发生,当即决定组建夜巡队进行夜间治安巡逻,并就经费负担、人员挑选、强化管理等问题形成了共识。

  二、强化管理,严格选人建队。该乡采取民主推荐的方式,按照政治思想好、履责能力强、身体素质好的要求,由乡综治委严格把关,精心挑选了8名同志组成墟场夜巡队,其中村组干部3名、乡直单位干部职工2名、治安积极分子2名、派出所聘请人员1名。为强化管理,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夜间治安巡逻领导小组,由乡政法委书记龚大明同志担任组长,派出所所长袁岳成任副组长,综治办主任、司法所长等为成员;同时制定了夜巡队《章程》,明确规定夜巡队在行政上隶属乡综治委领导,在业务上接受派出所指导。墟场夜巡队设立正副队长,分为2个组,各组设组长1名,具体负责带队巡逻。

  三、细化责任,确保工作实效。为切实做好夜巡工作,夜巡队规定每晚至少巡查五趟,巡查时间为每天零时至五时,并选定了巡查范围和重点部位;同时明确要求夜巡队员必须每天做好巡查情况登记,详细记录夜间巡逻情况。为督促工作落实,乡夜巡领导小组实行定期、不定期抽查,对脱岗、失职的,扣除3天工资,对当班期间辖区内发生盗窃案件的,当班队员扣除工资200元。在实行夜巡期间,该乡墟场没有发生一起盗窃案件,成功防控6起盗窃案件,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四、落实保障,推进长效建设。该乡采取灵活方法,搞好人、财、物的保障。一是落实工作场所。在新建的派出所里专门设立一间办公室,提供给夜巡队员使用。二是落实必要装备。为每名夜巡队员配备了警棍、电筒、袖标,乡政府和派出所的两辆小车供夜巡队夜间调配使用。三是落实基本经费。该乡采取以募集为主、财政补贴为辅的办法解决经费问题,由乡综治委牵头送发倡议书,宣传夜巡队组建的目的、意义,号召墟场各单位、各门店、各住户自愿捐资,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先后有2l0户居民(单位)累计自愿捐资6670元。对于募捐的资金采取“专款专用、收支公开、捐资代表审核”的方法予以管理,定期组织捐资代表进行座谈,及时向其通报治安状况和经费使用情况,为夜巡队工作的长期开展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桃源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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