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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建议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1-02-22 09:58:02 【字体:

  近年来,随着交通事故、矿难等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日益增多,涉及死亡赔偿金分割的案件也随之增加。当前,死亡赔偿金分割案件在审判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死亡赔偿金的定性不准。部分案件将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定义为遗产,并依照遗产分割原则处理。

  二、案由确定较混乱。此类案件的案由难以确定,实践中出现较多案由,如不当得利纠纷、继承纠纷、共有纠纷等。

  三、分割方式不一。有的主张参照遗产分割原则平均分割,有的主张根据与死者的生活紧密度和经济依赖程度不均等分割。

  四、法律依据不足。现行法律没有针对死亡赔偿金分割的具体规定,处理该类案件法律依据不足。

  针对以上问题,津市市人民法院提出如下建议:

  一、明确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确认了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为财产损害赔偿金,由此可见,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不应依照遗产分配原则进行分割;

  二、统一案由。死亡赔偿金在未分割前,有数个权利主体,处于共同共有状态,故部分权利主体占有死亡赔偿金并非无法定和约定依据,当另一方权利主体主张分割时,应当以共同共有纠纷为案由。

  三、明确分割原则。死亡赔偿金是用于弥补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家庭收入减少,是直接的物质利益损失。由于不同近亲属对受害人的经济依赖程度不同,物质利益损失存在客观上的区别,故死亡赔偿金的分割应当根据与死者的生活紧密度和经济依赖度合理分割。

  四、建议立法机关尽快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死亡赔偿金的法律属性,规范法律适用条款,细化分割方法,便于实践操作,统一裁判尺度。
 
                                                          (津市市人民法院   周 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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