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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镇强化措施促“三实”信息采集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6-05-17 16:01:14 【字体:

新洲镇为了将“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采集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为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工作提供精准数据支撑,采取有力措施促进了工作有效开展。集中采集行动开展20多天来,全镇已完成采集任务80%以上,其中5个村已经全面完成了信息采集任务。

一、强宣传,保群众支持配合。开展“三实”信息采集,群众支持是基础,特别是采集群众个人信息资料必须获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工作中,该镇注重加强宣传,将开展“三实”信息集中采集工作的通告张贴到村组,全镇20个村居共张贴通告500余份,同时召开村级广播会、张贴宣传标语,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让群众知道“三实”信息采集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召开村组干部、党员会议,明确信息采集的任务、时间和方法,让党员干部协助宣传、做群众工作,由现任村干部或聘请群众信赖的老党员、老干部入户采集信息。通过加强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了人人理解、配合、支持“三实”信息采集工作的局面,为采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强责任,保任务及时完成。镇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三实”信息集中采集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了部门职责和集中采集时间,并以党委、政府联合行文,下发到村、社区和辖区单位。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三实”信息集中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镇干部会议进行动员,要求各村居、单位在并村工作完成前全面完成信息采集工作任务,为信息采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领导基础和思想基础,确保了在土地确权、环境整治、并村等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三实”信息采集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村(社区)、辖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各负其责,分别负责本辖区“实有房屋、实有人口”信息入户采集和本单位“实有单位和从业人员”信息采集;派出所负责“三实”信息核实、录入和辖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实有单位和从业人员”信息采集的督促工作;镇综治办负责采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导,并纳入年度综治考评。

三、强奖惩,保采集质量合格。为确保按时完成信息采集工作任务,镇政府实行周通报、补助奖励及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各村(居)入户信息采集表采集一批上报一批,采集进度在每周支部书记例会上通报;镇政府对各村、社区“三实”信息采集工作实行奖励和补贴,对工作责任心不强,信息采集弄虚作假,填写虚假信息或不经入户核查直接填写信息的,取消补助和评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津市市新洲镇综治办 周先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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