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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政法综治考评中做好“政法综治宣传”相关考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4-06-09 12:21:54 【字体:

各区县(市)委政法委,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桃花源管理区政法(综治)委,市直政法副处级以上有关单位党组织:

  根据《2014年度湖南省市州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办法》,省委政法委政治部负责考评各市州“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总分值为1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细则

  4月底,省委政法委政治部已将考评细则下达各市州。具体细则为:

  1、主动宣传(0.3分)。①建立制度。整合政法各部门力量,各市州党委政法委要建立政法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制定科学有效的宣传方案,没有制定的,每项扣0.03分,此项扣分以0.1分为限。②落实上级精神。是否根据中央、省委政法委相关部署实时组织开展专项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者没有组织开展的,每次扣0.02分至0.05分,此项扣分以0.1分为限。③特色策划。各市州党委政法委是否能够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组织策划出有特色、有影响的宣传活动,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短信、广播、微博等进行广泛宣传。每组织策划一次并取得较大成效的(是指在当地主要媒体开辟专栏,并在上一级主流媒体刊发〈播〉稿件10篇〈条〉以上的,所辖县市区8个以下的市州,在上一级媒体刊发〈播〉稿件7篇〈条〉以上的),每次加0.05分,此项计分以0.1分为限。

  2、立体宣传(0.5分)。①凡在中央级主流媒体《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新华社内参》、《新华每日电讯》、《瞭望新闻周刊》、《中央电视台》上刊播,每篇(条)加0.1分;在上述媒体网站及国内主要大型门户网站(如新浪、雅虎、腾讯、搜狐)等媒体上刊发稿件,每篇加0.03分。②凡在中央政法类综合性报刊《法制日报》、《长安》、《民主与法制》等媒体上刊发稿件,每篇加0.05分;在上述媒体网站上刊发稿件每篇加0.02分。③凡在省级主流媒体《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湖南经视》、《新湘评论》刊播,每篇(条)加0.05分;在上述媒体网站及《红网》、《湖南省人民政府网》刊发稿件,每篇加0.02分。凡在以上媒体的报纸头版、电视新闻联播、网络首页刊播或属于省委政法委专门要求宣传的,每篇在原有基础上再加0.01分。正面宣传稿件计分以0.5分为限。

  3、阵地宣传(0.2分)。各市州、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及政法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级长安网的优势,积极组织在长安网上进行正面宣传,并踊跃向上级长安网投稿,所辖县市区8个以上(含)的市州,每月要在省长安网上稿20篇以上,每少一篇扣0.01分;每月要在中国长安网上稿5篇以上,每少一篇扣0.02分。所辖县市区8个以下的市州,每月要在省长安网上稿15篇以上,在中国长安网上稿3篇以上,每少一篇扣0.02分。此项扣分以0.2分为限。

  二、工作要求

  1、全市各地各单位政法宣传部门要高度重视全省政法综治考评中“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不能因所占分值小而工作懈怠。虽然只有1分的分值,必须做出100分的努力。政法宣传部门负责人要组织本部门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上述考评细则,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应工作,并注意平时迎检资料的收集整理。

  2、今年我市将重点围绕“政法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集中侦破中小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两大专题开展全市性特色宣传活动。请各地各单位紧紧围绕这两大专题,结合日常工作在各级媒体上加大宣传力度,并做好平时已采用稿件的收集整理工作。9月中下旬,市委政法委研究室将向各地各单位专门收集。

  3、各地各单位要广辟渠道,充分利用各自资源,进一步加大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长安》、《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湖南经视》等传统媒体以及新浪、雅虎、腾讯、搜狐、红网、省政府网等网站的上稿力度,并做好已上稿件的平时登记造册和收集整理工作。9月中下旬,市委政法委研究室将向各地各单位专门收集。

  4、市、县政法各单位一方面要加大在省对口政法各部门门户网站(如湘警网、湖南检察网、湖南法院网、湖南司法行政网等)的上稿力度,另一方面要有针对性地加大在中国长安网、湖南长安网、常德长安网的上稿力度,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省里每月下达的上稿篇数。

  中共常德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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