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督导检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检查春运临时执勤岗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春节期间各项交通安全保卫措施落实到位,为广大群众欢度新春佳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1月18日,市交警大队长庹进文带领民警深入全市4个镇督导检查春运及春节前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督导检查组一行采取查资料、听汇报、路上查等方式,对新洲镇、毛里湖镇、药山镇、白衣镇落实市政府春运会议精神、责任包保情况、“两站两员”配备情况、交通安全宣传情况、秩序整治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了解了各镇道路交通安全管控的重点、农村客运班线交通安全问题和应对冰雪雨雾恶劣天气的应急措施等情况。从检查情况看,每个镇都严格按照市政府的精神要求落实到位,尤其是毛里湖、棠华镇政府,春运工作由镇长亲自主抓,“两站两员”配备齐全,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浓厚。每到一处,市交警大队负责人对下段春运工作都进行强调,希望各镇加强对农村道路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等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客车超员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尤其要加大赶场赶集等重点时段、乡村等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加强农村赈酒用车的管理,做好春节期间的道路交通值班值勤。
检查组一行还对农村交警中队及执法服务站的春运工作台账、值班备勤、警容风纪等情况都进行了检查。结合农村道路交通实际,就切实做好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农村交警中队加强春运交通管理工作的指导,同时要加强和各镇的紧密联系、协同合作,严厉查处超员超载、涉牌涉证、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要求未雨绸缪,结合以往春节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春节期间容易发生拥堵路段的管控;要求充分利用农民工返乡的有利契机,重点在乡镇人流聚集地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示广大农民群众拒绝酒后驾驶、拒绝搭乘超员车辆等,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全力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石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