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检察院:喜获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近日,津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该院连续两届获得此项殊荣。
津市检察院围绕“干出一流业绩、打造一流队伍、创建人民满意检察机关”总目标,通过全面提升队伍化解矛盾能力和涉访舆情应对能力,为检察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端正执法理念。全体干警牢固树立“理性、依法、规范、文明、平和、有效”的执法理念。二是提高执法水平。信访接待工作涉及面广,实际运用法律较多,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解决信访问题,使每一件信访案件都能做到依法办理。三是通过程序、内容、秩序、行为多方面规范接访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履行信访接待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求渠道作用,依法导入法律程序,维护司法权威,及时解决来访群众的合理诉求,构建和谐有序的信访接待秩序。四是树立良好形象。参与接访工作干警坚持“理性、依法、规范、文明、平和、有效”的开展接访工作,树立检察机关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赢得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五是提高化解矛盾能力。促进涉检访案件及时有效处理,牢牢抓住“防、化、控”三个关键环节,着力提升干警发现苗头、提前预判的风险防范能力。
(津市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