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基层排头兵
——记第四届“十佳交警”候选人桃源陬市中队中队长游光辉
游光辉,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为桃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陬市中队中队长。陬市交警中队地处桃源县交通重镇陬市镇,306省道、226省道和石(门)桃(源)公路三条省道在这里交汇,是进出桃源县的门户,车流量大,交通管理任务非常繁重,交通管理环境非常复杂。2005年以来,游光辉同志扎根基层,一直担任陬市中队中队长,一干就是10个年头。他带领中队全体民警紧紧围绕严格执法保畅安,执法为民重服务的工作理念,以队为家、无私奉献,确保了辖区道路的安全、畅通、有序。2009年以来,他先后被县政府嘉奖1次,被县委政法委评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政法干警,政法业务标兵,并在全县政法工作大会上作先进典型发言。
一、敢于做表率,严管带队伍
“打铁先须自身硬”。为带好队伍,游光辉同志注重发挥自己的表率作用和民主作风。他严于律己,当好排头兵,打好“自身牌”,坚持“五带头”,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带头遵守规章制度、带头上路执勤、带头依法办案、带头为群众排忧解难。坚持中队办公会民主议事制度,坚持遇事商量,讲党性、讲大局、讲原则,形成中队团结奋进、积极向上的合力。
游光辉同志将从严治警,全面强化民警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中队民警的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中队逐渐建立和完善了中队队伍管理制度、学习教育制度、规范执勤执法制度、定期勤务讲评制度、执法工作考评制度、中队值班备勤制度等10项管理制度,形成了一整套切合实际的队伍管理体系。通过摸索建立的这一套基层中队管理机制,中队各项工作都步入正轨化轨道,有力地强化了队伍管理,提升了队伍整体素质,规范了执法办案,提升了办案质量,加强了服务意识,提升了群众的满意率,受到大队的高度肯定,并组织各基层中队在陬市中队召开现场会推广学习。到目前为止,中队民警无一人有违纪、违规、违禁行为。同时,中队民警的业务素质不断提升,在2013年大队组织的业务比武中,陬市中队取得了路面执勤执法第一名、事故处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2013年以来,陬市中队民警共处理各类交通事故事故1500余起,侦破逃逸事故9起,查处交通违法4800余起,没有发生一起违规执法行为,没有一个处理对象因对民警不满和处理不公而发生信访和投诉。2013年中队被评为目标责任制综合考评先进单位,在2013年大队进行的执法质量考评中,陬市中队取得了9个中队序列类第一名的好成绩。中队先后被市交警支队评为“全市规范执法示范岗”,被县委政法委评为“全县先进基层政法单位”
二、练就基本功,打造畅安路
“上面千条线,中队一根针”。基层交警中队可谓是麻雀虽小,肝胆俱全。在工作千头万绪的基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游光辉同志练就了三种基本工作能力。
一是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基层中队的工作时刻与群众百姓打交道,能说会写是基层民警做好工作的前提。游光辉同志有一个始终不弃的“法宝”,只要辖区乡镇召开村干部大会,他都和联乡民警都尽可能的参加,讲交通安全常识,上交通安全课,讲如何落实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一来二去,他不要稿子也能讲个把小时,村支部书记对该同志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大加赞赏,也更加积极配合支持中队的工作。如今中队民警与群众的关系越来越融洽,感情越来越真挚了,群众都乐于担当我们的交通安全信息员,有的还自发成立了义务宣传队、护路队。
二是协调关系的能力。每逢春运、“五一”、“十一”冰雪恶劣天气等特殊时段,游光辉同志都会提前到辖区乡镇政府汇报工作,听取主要领导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长期的沟通和接触,乡镇主要领导都非常重视交通安全,积极支持、配合交警部门的各项工作。在校车管理、秩序整治、事故处理、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中,辖区各乡镇都明确了一名主要领导负责,将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纳入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主要在村组,平时路检路查途中,在“驻社联村工作中,他和中队民警经常到村干部、农户家中串门,走访一下情况,宣传一下政策,加强接触和了解,他们有什么困难,中队都会去尽力解决,可谓日久生情,村干部和群众对交警的工作都十分支持,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也就落到了实处。去年,陬市中队辖区发生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伤人数和财产损失与2012年同比分别下降25%、30%、32%和20%,交通安全形势逐年好转。
三是开拓创新的能力。随着农村道路的硬化,农村摩托车的普及,轿车逐步进入家庭,交通事故隐患不断增多,尤其是涉摩交通事故剧增。由于广大农村驾驶人素质偏低,摩托车办证上户率不高,也增加了安全管理的难度。通过调研,根据辖区特点,游光辉采取了三项新举措。一是对辖区道路危险路段、经常性拥堵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重新进行摸底排查,会同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查找原因,提出整改建议;二是以乡为单位,定期对乡村干部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以点带面,再由乡村干部将交通安全知识带入到农户,同时,还采取场期展牌、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三是采取了摩托车上门服务模式。2013年以来,他带领陬市中队民警组成办证上户“轻骑队”,深入到辖区6个乡镇,集中办牌办证服务,实现了资料收集到村组,科目考试到中队,办理牌证到农户,尽最大努力方便群众,共为1050名群众办理了摩托车上户办证手续,为农村摩托车的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三、执法显公正,真诚解民困
“有困难找交警”。游光辉同志始终把公正执法、执法为民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改善警民关系的重点来抓。
2013年1月15日,他处理了一起本市某政府部门的小轿车因违法超车与一村民驾驶的摩托车相碰撞的交通事故,当时该村民因事故受伤躺在医院中,子女在外打工,只有他妻子一人在医院照顾,他打听到车辆所属部门后,一开始顾虑重重,认为儿女在外家中无人做主,交警处理事故时一定会找个理由偏向政府部门,对民警抱有成见。后来在处理过程中,游光辉同志多次和伤者沟通,给他讲明一定会公开、公平、公正地处理,并积极协调小车方,依法足额保证了其住院期间的所有费用,经过民警的调查核实,认定小轿车违法超车,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该村民出院后,在中队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小车方承担了全部赔偿责任。事后该村民感激地对民警说:“我一开始误会了你们,真没想到你们对我们普通老百姓能这样公正”。
2014年9月28日下午3时,在306省道陬市镇观音桥路段,一辆运载砂石的大货车将一名骑三轮车的环卫工人撞成重伤后逃逸,当时唯一线索就是距事发地约200米远的一名群众反映,有两台拉碎石的大货车经过,可是该路段每天经过的碎石车有500多台,现场没有留下其他有价值的线索。当时游光辉同志正在长沙为其父看病,得知这一情况后连夜赶回成立专案组,与中队民警一同分析案情,带领办案民警发扬大海捞针,连续作战的“钉子”精神,先后排查了12个砂石厂,调取了肇事车辆行驶方向沿途9处监控资料,走访群众23人,排查嫌疑车辆32台,工夫不负有心人,10月2号上午扣留了当时经过事故发生地的两台嫌疑车,并通过微量物证鉴定锁定了肇事逃逸车及嫌疑人,在不到5天时间以肇事嫌疑人“零口供”将案件侦破。事后,伤者家属为表示感激之情,专门请来一支腰鼓队,敲锣打鼓,将一面“马路卫士,破案神速”的锦旗送到游光辉同志的手中。
作为一名在基层中队连续工作了16年的交通警察,游光辉同志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忠实地践行着从警时的誓言,他常说“执法不公,怎对得起”人民警察”的称号,案子不破,怎对得起受害者”。朴实的话语,诠释了作为一名交通警察对事业的理解和追求。
(桃源县交警大队 高卫华 徐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