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上演绎精彩 平凡里赢得尊重
——记交警直属一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张必林
他用顽强的意志战胜病痛,路改保畅受伤不下岗,被市民称作“最可爱的人”。他面对复杂的交通管理压力,创新管理方法,争取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被同事尊称为“小诸葛”。 他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在示范岗和护校岗岗位上爱岗奉献,媒体宣传他是“帅交警”。他就是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湘北路口示范岗岗长张必林。
张必林,男,1980年6月出生,汉族,本科文化,中共党员,2004年5月参加工作,2007年8月进入交警队伍。多年来,张必林同志始终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公安交通岗位上提升自我核心价值,在管理岗位上刻苦钻研,积极进取,忠实履行职责,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先后4次受到公安嘉奖,2013年度荣记公安三等功。
扎根基础,他争做市民心中最可爱的人
进入交警队伍以来,张必林同志扎根基层,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始终秉持“踏踏实实做事、诚诚恳恳做人”的信条。他七年如一日,立足马路交警这个平凡岗位,为维护交通秩序、保护路人安全不遗余力,由一名普通民警成长为中队骨干。工作中,他身先士卒,率先示范,成为中队民警的主心骨。其所在中队负责管辖的武陵大道湘北路口是城区最为繁华的交通要道,他主动请缨担任路口示范岗岗长。每年早上,他总是第一个赶到路口,下班了,他总是最后一个回家。2013年城市“三改四化”期间,张必林在疏堵保畅中造成脚踝受伤,他强忍疼痛,带领中队民警一直在路口坚守,烈日下、风雨中留下如磐石般不知疲倦的身影,市民们自发打出横幅标语点赞“常德交警——最可爱的人!”
创新管理,他被同事称为“小诸葛”
在执法过程中,张必林既严格执法又以人为本,始终把服务市民作为自己的使命和宗旨,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交警关爱人民、服务人民的庄严承诺。在长期的一线管理活动中,张必林认识到只有不断提高交通行为人的安全意识、守法意识才是减少违法、预防事故的根本。结合工作实际,他与同事们创新出轻微违法“首违不罚”的工作方法。今年7月的一天中午,一辆粘贴“实习”标志的小车通过湘北路口等候放行时,绿灯亮起后数次起步熄火,造成武陵大道自南往北车辆小面积拥堵。张必林发现后,及时协助将车开到安全地带,考虑到开车的女司机是刚刚领证不久的新手,且违法行为轻微,他只对其进行了警告教育,并边讲解边示范驾驶操作要领,不仅使女司机从中受到了交通法规教育,而且还得到了宝贵的驾驶经验传授。张必林创新的人性化处理轻微交通违法的作法,不仅得到了驾驶人广泛称赞,还被《人民公安报》等媒体推介,同事都称张必林“小诸葛”。
规范执法,他被群众誉为“帅交警”
“交警舞台在路上,交通管理是服务”。这是张必林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张必林坚持“忠诚、廉政、为民、公正”工作原则,立足路管岗位,保持勤奋、勤快、勤恳、勤劳的工作状态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高质高效地完成了各项勤务管理工作任务。对违法严格严厉,对群众热情真诚是张必林一直坚守的执法准则。今年2月1日,中队民警在湘北路口巡逻时发现一车辆在路口长时等待,绿灯亮了也不走,经查看驾驶人却睡倒在车内涉嫌醉酒驾驶,民警依法将其带到大队约束醒酒。第二天,该驾驶人醒酒后找来张必林一名朋友前来为其说情,要求对其网开一面。张必林不仅严正拒绝了说情人,还为其上了一堂安全课。之后,该驾驶人依法受到了罚款、吊销驾驶证和刑责处理。在平时,张必林经常利用管理低峰期间隙和个人休息时间,走进商铺、企业、学校和附近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近五年他先后为卫门口小学、育英小学、华天宾馆、新天地KTV、春天百货、四眼井社区等上交通安全课近百场次,发放宣传资料数万份,《常德日报》还发表“文明都市里的帅交警”纪实文章报道他的感人事迹。
(常德交警直属一大队 刘小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