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铿锵玫瑰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4-01-10 16:35:53 【字体:

—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陈晓英

  陈晓英是汉寿县司法局龙潭桥司法所所长,从事司法行政工作8年来,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扎根基层,敬业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2007年被常德市司法局授予“‘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调解能手”称号,2011年被常德市委、市政府评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2013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战病魔,甘为群众“和事佬”

  陈晓英2006年担任司法所长,在人民调解工作上倾注了大量心血。在她的指导下,全乡20个村(居)建立了高标准的人民调解室,配备了专职调解员,派出所设立了警司联调室。她的脚步走遍了全乡的村村落落,她的身影总是出现在各类重大矛盾纠纷现场,她的真诚感动了无数的老老少少。
  就是这样一位领导认可、百姓称道的好所长,不幸却降临在她身上。2008年6月,陈晓英被确诊为乳腺癌。坚强的陈晓英一边配合治疗,一边调整心态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她始终坚持一个信念:现在上有老下有小,工作也没到退休年龄,还有很多要做的事情等着去做,与其每天这样担心的过日子,不如在心里把“病”字放下,愉快地工作。接受手术治疗后,仅休息了6个月的陈晓英就提着药瓶,带上假发重回了工作岗位。此后的1800多个日日夜夜里,陈晓英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把人民群众的利益装在心里,只要群众有要求,她就会忘记身上的病痛,尽心尽责、无怨无悔地当好群众的“和事佬”。
  2012年腊月二十八,家家户户都在忙碌着打年货准备过年,可她还在为陈某女儿婚约纠纷忙活不停。原来陈某的女儿经人介绍与邻乡杨某订婚。男方后来发现女方患有精神病,要求女方退赔彩礼却遭到拒绝。为此双方僵持了几个月之久。当年腊月二十四,男方家人再次跑到女方家,扬言要不到钱不会让女方过好年。陈晓英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和媒人进行调解。通过多次耐心细致地做双方思想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
  黄某2011年在本乡一米厂工地做小工,2012年5月11日在拆除一楼桥板工地上摔伤,经过几天治疗病情有所好转,病人要求再观察两天出院。然而5月17日晚,黄某病情突然恶化,抢救无效死亡。米厂认为属医疗事故,要求死者家属找医院讨说法。可死者家属放弃对医院的责任追究,要求米厂承担一切赔偿责任。死者遗体被运回家后,家属要求米厂赔偿40万元,否则把死者抬到工地上去闹事。米厂认为黄某死因不明,不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眼看着赔偿没法达成协议,死者家属要抬尸闹事,陈晓英及时介入调解,一边与村干部研究对策,一边与双方当事人磋商。为了不把矛盾激化,她顾不上身体的劳累,穿梭于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厌其烦地宣法讲理,同时借助一些外部力量,反复磋商达10多次,双方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当陈晓英把赔偿款亲自送到受害人家属手中时,受害人亲属感激万分。
  8年多的调解工作生涯,让她体味了个中的酸甜苦辣。不管有多烦的纠纷,遇到多不讲理的人,她都能平静对待,哪怕是无理取闹的人骂她“你得了癌症就会死”,深深地刺伤了她的心,她也能眼含泪花微笑面对。因为,她会在圆满解决的一个个纠纷案件中感受到欣慰和满足,感受到人民调解工作的价值和意义所在。
  这些年来,陈晓英以乐观豁达的态度与病魔顽强斗争,以敬业爱岗的精神全情投入,组织或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00多件,无一例因调解不及时转发为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无一例矛盾纠纷积案,真正做到了小矛盾不出组、一般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

重帮教,愿为浪子“贴心人”

  陈晓英所在辖区有15名社区矫正对象和33名刑释解教人员。对待这些特殊人群,她坚持以人为本、以心换心,像善待自己亲人一样善待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树立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重新回归社会。
  周某是一个有着“二进宫”经历的浪子,30多岁尚未成家,从监狱释放后,双亲已失,无家可归,也无任何经济来源。为防止周某自暴自弃,陈晓英主动与村里协商,将其暂时安排在村部住下。村部出租后,陈晓英又多次跑民政部门,2012年让周某住上了爱心房,还为他申请了农村低保。陈晓英的贴心帮扶,让这个缺爱少助的浪子深受感动。不管遇到什么问题和困难,周某都会向陈晓英报告和倾诉。几次别人想拉他“重操旧业”,但一想到陈所长的关心和教诲,他都毅然放弃了。在他的心里,已经把陈所长当作了自己的亲人。
  多年来,陈晓英为10名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争取了民政救济,为2名“三无”人员解决了住房问题,全乡无一名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脱管和漏管,无一例重新犯罪。

释法理,乐为法制“宣传员”

  学法知法,才能守法用法。多年的司法行政工作实践,让陈晓英深切感受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她坚持每年进学校、下村组为在校师生和干部群众讲授一堂法制课, 8年来,全乡累计接受法律知识培训的人员逾2万人次。
  她坚持把普法宣传寓于每一个调解案件之中,以案析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受到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
  2013年中秋节,周某打麻将时与同桌李某因10元钱发生冲突。周某便邀集5人直奔李某家里,手持铁棒将李某当场打晕,用去医疗费用5800元。李某拿着鉴定结果找到司法所,要求周某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陈晓英受理此案后,首要的是和当事人一起学《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伤害案件的有关规定。让周某在学法中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最终使他们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赔偿协议。当周某将31000元现金交到李某手上时,后悔地对调解人员说:“这都是我不懂法、不学法,一时冲动带来的惩罚! 以后绝不做违法的事了”。
  “追逐梦想,总是百转千回;无怨无悔,从容面对。风雨彩虹,铿锵玫瑰”。在法治建设新的征途上,陈晓英犹如这铿锵玫瑰,愈显坚强而美丽!

  (汉寿县委政法委  李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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