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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司法润民生 一枝一叶总关情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4-01-16 11:28:01 【字体:

——桃源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工作纪实

  “孟子曾经说过:‘民事不可缓也’。人民法院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群众,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就是要把司法为民的精神注入到审判工作中去,以当事人为本,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法官的浓浓深情。”桃源县人民法院院长彭政的话掷地有声。近年来,该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关注民生,妥善处理民生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先后荣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全省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等各类荣誉奖项132个,接受群众赠送的感谢锦旗30余面。在被陶渊明誉为“世外桃源”的仙境里,该院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谱写着一曲又一曲的爱民之歌。

“角色”换位  结对衔接解民忧

  “你们的这种诉讼服务方式十分新颖,特别是对我们当事人来说很有帮助,如果不是法官提示,我不仅难赢官司,而且从福建到湖南得多跑好几趟,耗时耗力又耗财,真的谢谢你们啦!”6月18日,福建省某苗木公司负责人张某拿到胜诉的判决书后,握着李庭长的手发自肺腑地表示感激。
  原来该苗木公司此前欲以负责人个人名义起诉一桩苗木买卖合同纠纷,立案法官收到诉状后,为张某随机结对了该院的一名位法官,法官看了诉状后,提示并告知张某,苗木公司虽是个人开办的私营性质公司,但是对外签订合同是公司,就应公司名义主张权利。张某据此重新起诉,在审判的过程中,因为在外地不方便,张某便多次与该法官联系,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咨询相关的法律知识,避免了不必要的诉累。胜诉后,张某对该院的这种诉讼服务方式赞不绝口。
  2013年2月份开始,该院党组决定在全院大力开展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为重点的“我来做回当事人”活动。该活动的主要内容是由法院的每一位干警结对一位民商事审判执行案件的当事人,指导他们如何进行诉讼,告知诉讼风险、举证责任、开庭期限,负责判后答疑,做好信访稳控。其目的是引导干警换位思考,改进审判作风,改善服务态度。
  自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有68名干警结对了当事人,有56件案件已经结案,无一涉法上诉案件。在结对的过程中,解答当事人法律咨询75次,提示群众及时行使诉讼权利25次,告知当事人正确维权13次,在审判阶段提示诉讼风险、及时化解矛盾冲突、成功调解34起。真诚、公正的司法服务,赢得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司法公信力大幅度提升。

走访调研  送法帮联解民难

  “老人家,我们每年都会组织庭里的干警为小美玲募捐,资助她初中毕业。这个爱心接力棒会一直传递下去,老干警调离了,新干警会接下这份重任。生活中你们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我们一定竭尽所能。”该院三阳法庭周庭长的一席话,浸润了小美玲和爷爷的双眼。据了解,小美玲出生不久就被父母遗弃,是李爷爷收养了她,因李爷爷经济能力有限,祖孙俩生活一直非常困难。该庭在走访中获知此情况后,一致表示要与小美玲结成帮扶对子,资助她直至初中毕业。
  2013年3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该院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社区,广泛走访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大力开展“送法上门、帮联群众”的走访调研活动。在活动开展中,不仅为群众送去了该院编印的“三个读本”(《便民诉讼手册》、《工作年度报告白皮书》、《审判执行工作动态》),同时还为帮联对象解决了许多实际困难。针对贫困家庭,该院主要是在慰问金,帮助解决就业难、致富难等方面下功夫;针对贫困学生,主要采取筹集助学金、提升学习成绩的方式;针对林业、养殖等科技示范户、产业大户,主要在技术指导、法律政策咨询、对接市场等方面提供必要帮助。对不在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该院干警及时向上级汇报,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早日解决。截至12月,该院共下发资料16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500余次,收集意见建议80余条,为帮联群众送去慰问金26000余元,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勤下基层  巡回审判暖民心

  2013年10月18日早上6点半,该院三阳法庭的干警便在雾蒙蒙的晨曦中出发了,由于案件双方当事人居住在距法庭较远的观音寺镇三望坡村,交通不便,开车都需要二个多小时,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不影响正常开庭,干警们必须在9点钟之前赶到该村。到达村部后,干警立马着手布置场地。一把长椅、一张桌子、几个板凳,一个庄严的国徽,一条巡回审判的横幅,一段温情的庭审便这样开始了。这是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到场旁听的有双方的亲友及街坊邻居,以及镇政府的部分干部、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官在审理和调解的过程中,不断就《侵权责任法》的相关知识进行讲解,从情理、法理上解开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心结,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审理,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在场旁听的群众热情高涨,一致称好,认为法院巡回审判的方式不仅便民、利民,更为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希望多开展这样的活动。
  该院针对地处基层农村的特点,在审理案件中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对于涉及赡养、林地纠纷、邻里纠纷以及因农忙或当事人行动不便的案件适用巡回审判方式,这些案件在当地影响较大,具有典型法制宣传教育意义,有利于扩大办案社会效果。通过巡回审判,实现法官与群众“零距离”,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力促进了当地农村和谐发展。今年来,该院先后在漆河镇、理公港镇、剪市镇、观音寺镇等16个乡镇开展巡回审判活动38次,受教育群众达1600余人。
  “群众问题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放下架子说话,搞好群众关系,下基层、接地气,走群众路线,这是我们新时期法官最好的工作方法。今后我们会一如既往的走下去并不断创新,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正义!”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彭政如是说。

  (桃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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