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信访了,就信法,信你们!”
——记安乡县人民法院的“民生”执行局
走进安乡县人民法院大门,首先看到的是这样一句话:“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句话,便是对“民生法院”最好的诠释。安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以此为工作准则,将司法效果的温暖触角延伸到民生工程的每一个角落,使执行工作更加关注民生、贴近百姓、顺应民意,做到了全年无一涉执信访案件。“我不信访了,就信法,信你们!”一位信访多年的当事人如是说。
镜头一:“三亩土地算是救了我们一家人的命了!”
民事执行过程不仅关系到债权人财产利益和人身利益的实现,而且与债务人的财产权、人身权等基本人权息息相关。执行局在保障债权人的权利最大限度地得到实现的同时,对被执行人基本人权的保护也给予了足够重视,有效防止了采取强制措施可能带来的对抗,真正做到了保障被执行人的生存权。
在安障乡某村委员会申请执行黄某返还承包土地案件中,因考虑到被执行人黄某是文盲,没有其他生存技术,该承包土地为其唯一生活来源,承办法官希望通过协商化解纠纷。但申请人一方明确要求黄某返还承包地,并多次去县人大、县委政法委申诉,执行压力极大。为保障被执行人的生存权益,承办法官通过20余次的协商终于促成和解,黄某同意返还承包土地,而申请人一方也同意另批三亩土地给黄某生活。
“三亩土地可算是救了我们一家人的命了,感谢你们!”接过土地承包书后,黄某激动地说。
镜头二:“我们比大老板先拿到钱呐!是真的!”
法谚讲:绝对的平等就等于不平等。在处理申请执行人一方为多人,而被执行人一方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案件时,充分权衡各个申请人自身情况,在以执行分配比例为原则的前提下,对老弱病残等特殊情况的申请人给予一定的帮助,充分体现司法为民的内涵精神,以求达到真正的平衡。
在王某、黄某等十二人申请执行唐某、范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只有七十几万元,而申请人中除了一位是经济实力雄厚的商人外,其余十几人均为普通菜农,且标的额要小得多。如果严格按照比例分配执行标的款的话,对于商人而言是九牛一毛,但对于菜农来说却是救命稻草了。所以承办法官通过反复做各方的工作,最终达成了优先偿还菜农血汗钱的协议。其中一位菜农一手攥着钱,一手打电话给他的妻子道:“我们比大老板先拿到钱呐!是真的!”
镜头三:“陈老伯啊,今年这道年关总算可以过去了吧!”
对于涉及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以及人身损害赔偿和涉农生产领域的案件,执行局坚决做到铁心硬手,重拳出击,确保权利人实现其权益;对于情况特别困难的当事人,则积极通过司法救助缓解其燃眉之急。
在陈某申请执行裴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裴某属于未成年人,且家庭极其困难,因而标的款无法执行到位,考虑到申请人陈某年逾70岁、体弱多病且老伴被裴某交通肇事撞死的特殊情况,执行干警先后30多次下乡,上门做双方当事人及其家人的工作。最后一次下乡时,执行局局长石毅亲自将一万余元司法救助款送至陈某手中,说:“陈老伯,钱虽不多,但今年这道年关总算可以过去了吧!”“是啊!感谢法院!感谢你们!”陈老伯握着石局长的手颤抖地哽咽道。
(安乡县人民法院 王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