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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在这里生根开花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2-09-09 20:52:30 【字体:

—津市市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纪实

  津市市人民法院坐落在孟姜女故里、车五子的家乡,在厚重文化的熏陶下,在传承深厚文化底蕴和吸纳先进司法理念的基础上,该院对法院文化进行系统建设和有机整合,反复提炼升华,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法院文化体系。

  “文化是法院发展的灵魂,缺乏文化氛围的法院将丧失生机和活力。”津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迎春如是说。

 环境育人搭建法院文化载体

  “人创造环境,环境也塑造人。要加强文化建设,必须搭建先进的文化载体。”谢迎春院长谈到文化建设时说到。

  本着“让每一面墙壁都会说话”、“让每一个角落都有生机”的理念,从去年开始,该院建起了适合自身特点的法院精神文化,将文化宣传阵地延伸至会议室、走廊、接待室和干警活动室,将名人名言、人生修养、廉洁自律等格言悬挂到墙壁上,营造浓厚文化氛围,增强文化气息。

  建成现代化图书阅览室,并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做到每年拨出图书资料购置专项经费,有计划、有层次地购置图书。目前,图书室已拥有各类图书资料近2万册,其中法律图书所占比例75%,社科类图书所占比例15%,文学类图书所占比例10%,报刊杂志40多种。新建了荣誉陈列室,近40平方米的宽敞大厅里,摆满了最高法院及省、市颁发的锦旗、奖杯、奖状、证书,干警们个人获得的荣誉称号更是举不胜举、数不胜数……

内外兼修丰富法官精神内涵

  每周五的道德讲堂里,干警们像学子般端坐着读书,院落的枝条投射在窗口,更显得宁静。“今天我就学到不少。比如我懂得了什么叫‘公生廉、廉生威’,知道它的出处、含义,懂得了‘勤政之要,莫若清心’,懂得了调解案件要‘刚柔相济,方圆同协’,懂得了‘和为贵,是王之道,其自为美’是审判的最高境界。”一名刚进院的青年干警说。

  这种潜移默化强化了法院干警们修身养德意识,使他们深刻领悟了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的道理。

  “中国的法文化受着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的双重影响······”这是谢迎春院长在该院法官夜校进行《法官看法治》的讲座。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的他,不满足于自己老牌名校的身份,业余时间全力投入学习,成为津市法院建院以来第一位具有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的院长。他常说,工作之余读点书是对自己文化素养的一种提升。

  他身体力行地参加学习,也正是在他的带领下,全院的学习之风盛行。

  行政庭庭长周云林业余时间就爱读书、写作,诗歌、散文、小说、杂文样样在行。他的长篇小说《较量》荣获第七届丁玲文学一等奖,小说《猎》已由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执行散记》系列被多家报刊媒体争先刊载。作为湖南作家协会会员的他有感而发地说:“创作不但丰富了自己的文学知识,更培养了自己善于观察、勤于思考的能力。”

  50多岁的审判员鲁礼福每天中午最少要读两个小时的书,而且是位杂家,被同事称作“活词典”,不管什么事他都能分析得头头是道,讲起话来也是“文绉绉”的:“学而不知道,与不学同;知而不能行,与不知同。古人尚且如此,我们更应做到。”

  2011年,津市法院在中央、省、市各级媒体共发表新闻宣传文章600余篇,首次有两个重点调研课题分别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中标,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呈现前所未有的好局面。

文明办案彰显法律人性关怀

  文化建设成果最终体现于法官的文明司法实现。通过津市法院一以贯之的文化建设,“公平正义、便民利民”的司法理念已牢固树立在法官的心中,并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

  2011年10月21日,王某等19人来到津市法院新洲法庭,向法庭工作人员讲述自己的遭遇。原来他们是津市市李家铺乡的蜂农,因为临近的澧县芦苇场开展飞机高空作业喷洒农药防治虫害,导致其外出采蜜的蜜蜂因化学中毒大量死亡,给他们造成巨大损失。一方要求赔偿30万,一方只愿意赔付3万,双方僵持不下,一名蜂农甚至扬言“不尽快赔偿我损失,就一把火烧了你芦苇荡”,矛盾似乎不可调和。

  案件受理后,津市法院领导高度重视,立案当天和承办法官一道马不停蹄地感到芦苇场,现场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由于该案定损难度较大,长时间的鉴定可能使此案变成旷日持久的诉讼,不利于更好地保护蜂农的合法权益。

  第二天,承办法官邀请农大的鉴定人员一起又来到了蜂农家,“如果大家坚持鉴定,花费的人力、物力、财力不说,问题是时间一长,耽误了生产、生活就得不偿失了。与其把时间用在打官司上,不如坐下来谈,各让一步,尽早案结,及时投入再生产,才能真正弥补损失。” 通过承办法官耐心地做工作,蜂农一致同意罗某赔偿损失60000元。芦苇场也表示将改进喷药措施,尽量避免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4月13日,19位蜂农拿到了法院转交的赔偿款,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生活中,“打一场官司,断十年交情”的现象随时可见。很多时候,当事人对簿公堂为的不过是一口气。为使当事人消掉这股气,化干戈为玉帛,津市法院的法官们充分展示了自身的法律文化素养,坚持人文关怀,耐心地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津市法院的文化建设如同三月的细雨,随风悄悄的潜来,引领法院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基础建设、法院改革等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2011年被评为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单位、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常德法院“五个一流”工程建设第一名。最近又被推荐为“全省优秀法院”。

  (津市市人民法院  杨孟安  胡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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