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水河畔为民忙
——记津市市人民法院新洲法庭
津市市人民法院新洲法庭地处嘉山脚下,澧水河畔,辖三乡四镇,人口近15万。法庭现有在编人员5人,其中审判员3人,书记员2人,平均年龄29岁。聘用书记员、司机、炊事员各1人。5名在编干警全部具有法律专业本科学历,1名干警取得硕士学位,4名干警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法庭年均审执结各类案件300余件左右。
这里有光荣的传统
近年来,法庭始终坚持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积极主动为辖区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赢得了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信任,先后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规范化人民法庭”,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满意法庭”,连续4年被津市市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共青团津市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200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04年被湖南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并在全省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该庭原任庭长袁顺章被评为湖南省“十佳政法干警”、省先进工作者、省优秀法官、省优秀青年卫士、常德市十大杰出法官、常德市十大新闻人物,其事迹分别被常德电视台、《常德日报》、《湖南日报》等新闻媒体报道。该庭先后有10多人被提拔为院班子成员和中层骨干,成为津市市人民法院培养干部的“基地”,有“湘北第一庭”的美誉。
这里有一个团结务实的领导班子
新洲法庭庭长周雄经常说:“一个集体如果没有团队精神,就如一盘散沙,全庭干警一定要相互信任,相互包容,相互补台,相互谦让。” 为了让干警无后顾之忧,公平司法,对干警生日,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等一件件旁人看来鸡毛蒜皮的事,他都记在心中,并不露声色的加以解决。有这样的领导,干警怎么能不努力工作呢?副庭长白浪,资格最老却不卖老。新洲法庭年轻人多,外地成员也多。他们对津市人文风俗不熟悉,对接待当事人,参加庭审很有压力。白浪便利用工作的空隙,义务为年轻干警讲述津市的人文地理、风俗习惯,为他们独立办案打下良好的基础。青年骨干副庭长熊英,在承担大量审判任务的同时,还义务担任驻地学校法制副校长,为学校讲述法制之道,给学生传授法律之道。
这里有一个司法为民的集体
新洲法庭作为一个山区基层法庭,案子多,任务重,干警经常忙得团团转。但是他们始终牢记“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一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把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2010年3月26日,新洲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震动了整个津市市。上级领导迅速指示:要分清责任,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津市市人民法院领导指定新洲法庭承担这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审理工作。为掌握第一手证据,办案干警跑遍了津市大大小小的乡镇,并不辞劳苦远赴澧县、岳阳取证。对于交通事故受害人,他们如终坚持用温暖的话语、真诚的微笑和耐心、细致的释法热情接待,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当事人总是带着怨气而来,带着满意回家,没有一名事故受害者上访上诉。
(津市市人民法院 江海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