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法院法警大队:汗水映警徽
——安乡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安保纪实
【先进档案】建队十五年来,该队先后1人次被最高人民法院记一等功,1人次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二等功,8人次分别被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安乡县人民政府记三等功;2人次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1人次被中共常德市委授予“全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人次被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司法警察”荣誉称号,警队连续五年被评为“五星级政法单位”,13名法警多次被授予“五星级政法干警”荣誉称号;2008年集体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十佳警队”荣誉称号。
在洞庭湖粮、棉、油主产区有名的“鱼米之乡”湖南省安乡县,有这样一支战斗的集体,他们士气高昂,众志成城,训练有素,久历风雨,扎实努力地为神圣的审判事业保驾护航,确保了法院审判工作安全、高效地运行,成为安乡法院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他们就是安乡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该队成立十五年来,在严格遵照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四个规则”(押解、值庭、看管、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围绕保障庭审安全和维护审判正常秩序这两大课题,汇纳百家所长,走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警务工作路径,躬身践行,创造了安乡县人民法院连续十五年无安全事故发生的工作局面。
立“桥头堡”,值班室前守平安
走近安乡县人民法院大门,可以看见在红灯闪烁的伸缩门后,两名着装整齐、英姿飒爽的司法警察正在值班,一名法警对进院人员进行细心地盘问、安全检查,热情地导诉、导访,规范外来车辆的停靠,另一名法警负责证件查验并予以登记,使络绎而来的当事人、旁听人员走进了一个有序、文明、清爽的法律世界。
2007年12月,安乡县人民法院党组为了加强对诉讼群体的管理,决定于2008年开始在法院大门口设立“法警值班室”,并确立了以值班室为“桥头堡”,以值班法警为“安全阀”,严格安检,导诉、导访,便民利民,保障审判安全的工作宗旨。
万事开头难。警队内部有些法警对此颇有微词。有的说以前没有法警值班室,法院不照样风平浪静?有的认为值庭、协助法官执行、送达法律文书的工作压力已经不少,哪有精力搞这些花架子?有的认为自己已经四五十岁了,转业之前在部队里好歹是个带“长”的,现在居然“坐台”当门童,在社会上和家里哪有面子?有的说干脆聘用保安来值班就行了。有的软扛,轮到他值班时,就请假或者借上卫生间之机溜号。
分管警队工作的副院长陶安清发现这些苗头后,马上在警队周一例会上组织全体法警重温《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责》,严明纪律,要求大家紧扣“安全”这一根主弦,服从命令。他严肃地说:“安全事故无小事,同志们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严格遵守法警值班制度。不论是民事案件当事人,还是刑事案件被告人,他们的人身在庭审期间受到任何非法伤害,都是法警的耻辱。法官、公诉人、代理人和证人就更不消说。这是我们法警工作的底线,也牵涉到人民法院的声誉,意义重大!而能否保住这条底线,重中之重在于值班法警的安检措施是否到位。拜托大家啦!”党组书记、院长李菊初动容地说:“警察的核心任务是什么?你们翻一翻《人民警察法》。它的第一条就开宗明义——维护安全和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这一点上,身为警察,绝没有价钱可讲!否则,严重失职的,有刑法伺候!”大队长任飞强代表警队铿锵表态:“我们过去作为军人保家卫国,现在是警察,更是护法有责。我们一定坚决听从党组指挥,不辱使命,以良好的工作业绩争创湖南省法院系统‘十佳警队’!”
安乡法院实施法警值班制度三年来,共接待外来人员14300多人,导诉、导访5100余人次,查获各类违禁物品十余件,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感,当事人的交口称赞和信赖,充分展示了新时期人民司法警察的新风貌。
执勤故事,在地头农舍演绎
2010年3月28日、星期日上午,在该县安障乡德兴小学操坪上,春日高照,油菜飘香。董家垱法庭正在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郭克东、王本术等32名农户诉被告安障乡德兴村村民委员会、李泽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500多村民踊跃参与旁听。警队应法庭书面申请,五名法警准确到位。协助法庭拉开巡回法庭的横幅,摆放好审判桌椅和音箱、话筒等扩音设备,同时与乡、村、组等基层组织负责人及时联系,请他们参与维持庭审秩序,将鸡鸭牛羊驱走、牵离,使旁听村民尽量集中,叮嘱小孩不要喧哗。然后安排两名法警分站审判台两边,兼传递证据,其余法警散发法律知识宣传品,流动执勤,法庭威仪的氛围笼罩全场。有村民小声调侃说:“如果还摆上龙头铡,就是包公出行哟。”整个庭审非常顺利,法庭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审理,当庭宣判,县电视台全程转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像这样大型的农村巡回法庭开庭审案,安乡法院近几年每年都有三十件以上。诉前,案件双方当事人所在的村民为争田土、争水利灌溉发生过械斗,乡镇党委、公安派出所非常头痛又无奈,劝他们诉诸法院。法庭庭审时,双方火气依然很大,旁听的亲友也奋臂参战,随便一根铲锹或者锄头飞入旁听人群,中者不是断骨就是头破甚至丧命。这样的情形,虽然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但又极可能发生。对此,该队没有生搬硬套法院室内庭审的值庭规则,而是采取了如下一系列措施:像孙悟空一行西天取经一样,借重当地“土地神”,庭前与当地乡村干部紧密沟通了解当事人情绪,庭中与他们密切配合,庭后与他们一道做当事人的安抚工作;庭前做好各类农具、易燃易爆物品的清缴工作,对有闹事倾向的村民打“防疫针”;派遣熟悉当地村民的法警前去值庭;邀请当地土生土长或者多年在当地农村工作过、被村民敬重的老人,协助法警维持庭审秩序;法警注意使用村民的俗语、歇后语与方言,临场发挥,灵活运用,文明亲切,温暖乡亲心窝,和村民交谈时三言两语就叩开了他们的心扉,贴近他们的心坎。
2010年4月8日,安乡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辖区安尤乡蹇家渡村巡回审理了陈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庭前,此案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就遇到重重阻力,周围村民包括被告人的亲友很不理解,说受害者经常虐待被告人,是自己找死。了解到该院一位陈法官在该村小学工作过,老法官年届花甲,有很高的威信,便邀请一同前往。果然,旁听庭审的村民秩序井然。其中发生过一段小插曲:一位村民在距离庭审现场只二十米远的地方驾驶农机,耙耕水田。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几次被他的农机声音打断,法警很想前去劝止,又怕误了他的农时。陈法官走上去,向他招呼了一下,就停机了,成了忠实的旁听观众。
“君子性非异也,善假于物。”安乡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只有13名法警,警力有限,红枫半老,但出色地完成了一件又一件棘手的巡回法庭的值庭工作。该县政法委书记黄兴茂在评价安乡法院警务工作时,如是说:“安保有真功,为民有真情。”
紧急出发,应急处突显真功。
“紧急集合!”
2010年3月29日下午3点50分,随着大队长任飞强一声号令,警队五名法警一分钟内警容严整地集结完毕。
“上车!……出发!”
警车朝县北风驰而去。董家垱法庭庭长石毅在警车上简要介绍了突发事件的情况。该庭副庭长吴苑子和审判员陈建军到乡下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但被告不知出向,便向被告儿子,“麻子餐馆”的老板张某了解其父亲的情况。但张某聚集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围攻法官,满口污言秽语,将吴、陈两位法官轰赶出来,指着陈法官骂道:“你的姑娘偷人!”,冲上去,重重地两拳,打在陈法官脸上,气汹汹地说:“老子打的就是你。”事态在扩大,围观群众迅速增多。
当警车行驶到法庭辖区安障乡地界时,由于修路,严重堵车。熟知这一段地形的范来清副大队长立即指挥警车抄小路。经过23公里崎岖的乡间小路,下午4点30分,在事发地点,法警突然出现,危局在迅雷之势中平息。此次处突行动,警队出警迅速、行为规范,既有效地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又展现了法警雷厉风行的作风和过硬的业务素质。
该院党组为了提高警队的业务素质,不仅购置并配齐必备的警用装备,优先经费保障,更注重警队训练,严格要求警队依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和业务技能训练方案科学训练,坚持用军事化标准指导队员们规范队列,练好擒拿格斗、器械使用、射击、捆绑等科目动作。并为每一名法警在县体育局天海健身俱乐部办了会员健身年卡。每月开展一次意志4公里越野跑,磨练队员、加大训练强度。
宝剑锋自磨砺出。艰苦的训练换来了丰硕的成果。该大队每年教育训练达标率都在100%以上,业务考核及格率达100%,优秀率为90%以上,连续七年在全市法警年度业务技能综合考核中名列前茅。
这是一个战斗的群体!
李菊初院长在安乡法院201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大会上说:“是法警们的汗水,换来了我们法院多年来审判业务工作的安全、高效。”
这是一个需要英雄的年代!
他们一路走来,汗水映警徽,无愧于党和人民的期望。
(作者: 蹇泽勇 聂旭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