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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人民法院:那一缕缕司法阳光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0-08-06 15:34:51 【字体:

  温暖的司法阳光,抚慰一颗颗受惊的心灵,通透的司法阳光,让群众看见全过程的公正办案。

  2010 年,津市市人民法院在争创“五个一流工程” 建设先进单位工作目标的激励下,围绕“司法阳光”建设,出台一系列制度措施,将司法的阳光播撒于民心深处,努力为老百姓排忧解难,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为社会增添和谐因素,目前生活 在津市这方热土上的20多万老百姓正享受着司法温暖。

  让老百姓感觉诉讼方便是司法阳光的根基

  为将司法便民落到实处,津市法院加强立案窗口建设,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和省高级法院关于加强 “立案信访窗口”创建的要求,成立创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重点;对立案信访大厅进行重新规划定位,调整增加了信访接待室、人民调解室、法警值班室;明确了诉讼引导员、法警值班员、院长接待人员等各岗位职责;修订完善了《首问首访首办责任制规定》、《立案信访工作规定》、《文明接待制度》、《立案审判流程管理考评细则》、《涉诉信访工作考评细则》等12项制度;组织专人对《诉讼风险指南》等30项诉讼指导资料进行全面修订,并印制成精美的资料,供当事人免费阅取;添置了诉讼引导台、便民服务台和电子查询触摸屏,方便当事人诉讼;同时在加强立案窗口建设的基础上,注重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加大了诉讼费减缓免的力度,上半年共对26件案件的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8.79万元;加大司法救助的力度,上半年共为5件案件的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万元。实行工作日全天候接访值班,变当事人上访为干警主动“下访”,高效解决处理来访当事人的反映问题,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上半年共接待来访和法律咨询630人次;加大简 易程序案件审理力度,简易程序案件比例达到73%,提高了审判效率;发挥巡回审判庭、假日法庭的作用,为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处理纠纷提供便利,快审快结涉及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得到当事人的好评。

  让老百姓运用法律解决问题是司法阳光的核心

  “没想到我的案件这么快就执结了”,当案件当事人周某领取执行赔偿款时说高兴地。今年来,津市法院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大调解、执行力度,推行案件审限跟踪预警机制,缩短结案时间,充分体现快立、快审、快结的优势;为保证审执质量,建立健全了逐级负责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定期通报制、绩效考核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10余项制度;通过有组织、有计划的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对庭审中的一些共性问题,积极开展调研,采取相应对策,使庭审观摩评议活动,成为不断提升审判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增强审判人员驾驭庭审能力的训练场;推行全员岗位大练兵活动,要求全院干警分别参与“优秀合议庭”、“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司法警察”、“优秀庭审笔录”及“优秀服务能手”竞赛,同时将大比武结果纳入干警目标管理考评范围,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加大干警业绩档案建设,每月月底通过局域网向全院干警通报审执行人员业绩考核情况,对每个审执行人员的结案数、平均结案天数、执结率、执行标的额到位率等指标进行排序、分析,同时对存在执行不力的干警进行通报批评,把考评结果与奖励、福利、职务的晋升挂钩,从根本上调动干警的主动钻研业务知识、高质高效办案的积极性。在中院1-5月工作排名通报中,津市法院诉讼案件结案率排全市第一,执行案件结案率排全市第三。

   让老百姓看见公正办案是司法阳光的要求

  “法院办案公开、透明,案子输了,我也服”,被告李某对承办法官说,被告李某在本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因不能提供已还款的证据原件,津市法院依法判决其败诉。

  公开是最美的司法阳光。津市法院建立以案件审判质量管理为中心的“阳光监管”网络,实行审判跟踪管理制度,对审判全流程进行动态管理,实现对立案、开庭、结案、送达、归档等活动的全程监控,杜绝承办法官或承办庭弄虚作假;全面落实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旁听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法院外网为平台,全面对外公开法院领导及各部门职责职能、办公电话、办案程序、开庭公告、管理制度、裁判文书以及工作情况等信息,并在立案大厅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津市法院努力打造阳光服务型人民法院,让法院工作呈现出阳光般的纯净、透明、温暖,受到当地群众好评,2010年上半年队伍形象公众测评排名在津市政法系统名列前茅,常德法院系统第二,全省法院系统第九。

                            ( 津市市人民法院 田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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