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名字未过时
——浅谈交通管理部门学雷锋之我见
三月,温暖的春风吹醒了大地,在这个特别的季节里,有一个名字让我们感觉十分的温暖,雷锋这面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亲手树立起来的榜样。在四十多年的曲折历程中,雷锋这个名字成为各个不同历史时期学习的光辉榜样,作为一名交通民警怎样以雷锋精神为动力,做好本职工作,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在此想和大家共同探讨学习。
历史的车轮穿越时空的风云变幻,让我们生长在一个社会主义法治的国家里,感受着社会主义法治带来的温馨和谐,人生的拼搏又让我们工作在金色盾牌警徽闪烁的这个大家庭里,掌握着关系国家发展,民族兴旺的执法大权。从雷锋的人生结合我们的人生,作为交通管理部门应紧密联系民警的思想实际,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全体民警真正了解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同时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教育结合起来,同平时的工作结合起来,让民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公正执法的思想,做到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雷锋精神之所以薪火相传、生生不息,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从根本上来说,就在于雷锋产生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火热实践中,符合时代进步的潮流;就在于雷锋精神与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一致的,展示了共产党人的特殊品格;就在于雷锋精神继承 了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优秀传统,体现了伟大的民族精神,就在于雷锋精神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建设美好社会、创造美好生活的迫切愿望。在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如今,作为交警部门大力提倡雷锋精神,以雷锋精神激励民警服务人民群众,营造警民之间诚实可信、相互理解的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是社会和时代发展的迫切需要。
雷锋的一生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做的都是一些小事,一些平凡的事,而正是常期的坚守,在一件件小事中显示出越来越伟大。随着时代的发展,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最终将以接受人民群众满不满意来检验,交警部门应尽快更新服务观念,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和因素”的工作要求,针对群众关心,反映较多的一些交通管理问题,在服务窗口开展“温情执法,微笑执法,和谐执法”活动,以各种形式教育民警常怀爱民之心,常抱爱民之意,按照方便群众办理业务的要求,经常研究并制定更新便民利民措施,当好“接待员”,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并在服务窗口设立饮水机、举报意见箱和法制录像宣传片,使来访群众有水喝、有椅座,有人接待、对处理不公的意见和民警违法行为有地方投诉,通过更新执法观念,改变冷、横、硬、推的现象,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群众对办事服务窗口的满意率。
雷锋是一个时代的烙印,是时代的一面旗帜,作为交通民警要牢固树立“一名交警是一个窗口、一名交警就是一面旗帜、一颗警徽代表整个集体”的思路,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更加注重热情服务。在交通管理工作中做到敬礼在先、尊称在先、宣传交通法规在先、文明教育在先;将年长者当父母,将同龄人当兄弟姐妹、将年幼者当子女;对群众的困难做到帮助解决、帮助协调、帮助反映;在执法过程中讲法规,讲感谢、讲方法。真正把“学习雷锋同志,弘扬雷锋精神”贯穿于工作、学习和生活之中,对人民群众多一份关爱,少一些淡薄;多一份宽容,少一份狭隘;多一份奉献,少一点索取。让雷锋精神如一朵娇艳的奇葩盛开在交通管理战线。
(交警直属二大队 陈自德 戴国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