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司法的公正、公开和民主
——武陵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纪实
9月1日上午9时,一起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武陵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端坐在审判台上的合议庭成员,除该院的2名审判员外,还有人民陪审员黄阳辉。庭审中,原告提出申请追加当事人,合议庭当即决定休庭对原告的申请进行合议。陪审员黄阳辉在合议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并查找了相关法律规定来支持自己的论点。
“我感觉自己的意见得到了合议庭的尊重。”庭审结束后,黄阳辉在接受笔者电话访问时如是说。2008年,作为一名记者的黄阳辉在报纸上看到武陵区法院发布的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后,报名参选。最终,他凭借自己曾经获得律师资格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多年记者生涯的经历,在众多报名者中脱颖而出,被武陵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目前,黄阳辉每个月最少在武陵区法院参加一次陪审。
“武陵区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工作目前进展非常顺利,参审率达到100%,即每位陪审员每年都至少参与了1次以上的陪审。”武陵区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陪管办)负责人聂焱说。她告诉笔者,武陵区法院于2004年5月在全市法院中率先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公开选任制度,6年来,该院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以用好、管好人民陪审员为主线,全面加强人民陪审员的使用、管理,二届84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353件,其中刑事案件324件,民事案件975件,行政案件53件,执行案件1件。2006年,该院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今年6月,在省高院举行的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上,作为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的先进单位,武陵区法院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人民陪审员,被誉为“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活动,对于全面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公开和民主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2004年3月,武陵区法院首开先河,采取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法院院审查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方式选任了26名第一届人民陪审员。当年,人民陪审员共参与陪审案件32件。武陵区法院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的举措与后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决定》的规定不谋而合。该《决定》以法律的形式对人民陪审员的任命、职能、权利与义务等作了具体的规定,在人民陪审员制度走向正规化的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那心情是相当激动的!法院公开选任陪审员给了普通公民参与司法的机会。”王世昌在回忆2004年他被任命为武陵区第一届人民陪审员时说。热心肠的王世昌是常德一家房产公司的董事长,事业有成的他总想着凭自己的能力尽一些社会责任,在看到法院公开选任陪审员的公告后,他毫不犹豫的报名参加。如今,连任二届人民陪审员的王世昌已经参与了近百起民、刑事案件的陪审。
作为普通公民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法庭审理,其法律素质如何,这是社会公众比较关注的问题。武陵区法院在陪审员的培训方面做足了“功课”, 为切实提高陪审员的法律业务水平,该院坚持走“培训助审”的道路,除安排陪审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培训活动外,还结合工作实际自主举办岗前集训、专业培训,保证陪审员和所有审判人员一样,享有接受培训的同等权利。6年来,共计有82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省、市、区三级综合培训22次,同时不定期的组织人民陪审员的审判业务考试、讲评。该院为人民陪审员配备了常用法律法规手册和各类案件庭审操作规范等必备的工具资料,并专门为人民陪审员编纂、发放了《人民陪审员工作手册》,以方便他们开展陪审工作。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大多数人民陪审员都娴熟的掌握了庭审的基本程序,对有关实体法律规定也有了深入的认识和了解,法律素养和司法能力显著提高。
今年64岁的陪审员吴桂桃曾经是一家企业的财会人员。2008年10月末的一天,老吴第一次参加陪审,由于对诉讼程序了解不多,又抓不住案件的焦点和要害,他不敢发问,生怕说错而影响庭审效果。经过几次培训和自学,现在的老吴对民事庭审的基本程序已经了如指掌,说起诉讼保全、缺席审判、留置送达等普通人不甚了解的法律术语时,老吴是如数家珍。去年,老吴还根据参加案件陪审的亲身经历写了一篇《民间借贷纠纷透视》的文章发表在《常德日报》上,俨然一副资深法律人的模样。
民一庭资深法官宋卫民的办公桌玻璃台板下有一份人民陪审员名单,名单上面每个陪审员的职业、专业技能等基本情况一目了然。每当有案件需要陪审员参与时,宋法官会在名单中仔细找寻合适的陪审员。其实,武陵区法院每位法官手上都有一份陪审员名单,在选择陪审员参审时采取驻庭审判为主,结合随机抽取,以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专业特长,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同时兼顾人民陪审员本职工作实际,保证人民陪审员参审的稳定性。2009年,该院在审理原告刘某等246人诉常德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群体诉讼案时,邀请陪审员老吴参与审理,坐班工作,接待涉案群众,有效的安抚了原告的情绪,很好地缓和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为顺利处理案件创造了宽松的环境,最终,该案得以调解结案,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赞许。人民陪审员在参审案件中,能够发挥他们的工作经验和联系基层的工作优势,积极参与对当事人的调解和息诉息访工作,拓宽了化解民间纠纷的途径,提高了案件的调解结案率,更好地化解了纠纷,使纠纷得到根本的解决。
此外,武陵区法院针对人民陪审员文化程度较高,来自纪检、社区、教育和行政管理等各行业、各部门,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围绕陪审工作,全面服务审判”的目标。鼓励陪审员积极投身于案件调解、信访接待、指导诉讼、帮教维权、宣传释法、法制调研、综合协调、社会示范等多项司法延伸工作,并组织陪审员参与全院专项整改、百案旁听、法院文化建设等各项主题活动,进一步增强陪审员的职业尊荣感和集体荣誉感,全方位发挥人民陪审员在维护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联系人民群众等方面的巨大作用。6年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共接待来访和导诉1026人次,与4名未成年犯结对帮教,先后为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基层党员进行法制授课数10次,在各级媒体发表文章10多篇,并有12名陪审员被评为“优秀人民陪审员”。
武陵区法院人民陪审员的任免、考核、经费保证等工作,也得到了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的大力支持。每一届陪审员的选拔、任命,区委、区人大常委会都给予了高度关注。2008年,该院在选任第二届人民陪审员时,通过区人大制定了《武陵区人民陪审员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人民陪审员与审判长、审判员之间互动评估机制,改变了过去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合而不议,有权无责”的状况,使人民陪审员与审判长、审判员相互监督,责权共担,调动了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区财政每年年初就将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该院对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各项经费单独列支、单独管理、专款专用,认真按照规定将人民陪审员的出庭补助标准按时发放到位。至2009年底,先后落实30多万元经费用于人民陪审员培训、购置书籍报刊和发放出庭补助。
子规夜半犹啼血,不信东风唤不回。武陵区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过全院干警和全体人民陪审员的共同努力,在正规化的道路上渐行渐远。我们坚信,武陵区法院人一定会借司法改革之强劲东风,不断使人民陪审员制度在促进司法公正、公开和民主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使之成为武陵区法院由传统型法院向现代型法院转变过程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常德市武陵区法院 黄应文 戴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