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人民检察院结合队伍建设集中教育整训活动部署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
近日,汉寿县检察院按照常德市委政法委8月21日政法队伍建设集中教育整训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召开专题党组会及全院干警大会。会上,县纪委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组长详细解读了《汉寿县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集中教育整训活动工作方案》及《汉寿县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了《汉寿县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个人情况报告表》及承诺书,要求各清理对象严格按照县纪委文件要求如实填报,主动自查自纠。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艳霞)
黄艳霞强调,结合队伍建设集中教育整训活动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涉沙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是当前司法改革的实际需要,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更是检察干警茁壮成长的迫切需要。她要求,一是院党组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切实担负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二是各清理对象必须认真如实填报有关情况,不得瞒报、虚报、漏报;三是根据市纪委要求,将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认真纳入“两同时”谈心谈话,由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随时对谈心谈话情况进行督查;四是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及时受理有关无故躲避整训,在规定时间内不向组织如实、主动报告本人问题的投诉和举报,对查证属实的,将实行严格问责。
(汉寿县纪委派驻汉寿检察院纪检组组长 郭淑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