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交警:深刻吸取洛阳“11.4”教训 加强民警自身安全防护
11月4日,河南省洛阳市发生一起持刀袭警恶性案件,行凶者持刀袭击交通民警,造成一名协警当场牺牲,一名民警抢救无效牺牲,另两名民警受伤。事件发生后,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于11月6日紧急召开会议,声援洛阳同行,深刻吸取教训,开展民警自身安全防护教育培训。大队全体班子成员、各部门中队负责人和装备专干等参加会议,张建平大队长主持会议。
会上,副大队长曾庆强传达了“11.4”洛阳袭警案的基本情况,就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如何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做了业务培训。曾庆强从执勤中要携带必须的安全装备,要有正确适当的站位,要有安全警觉意识,要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相互配合等四个方面详细讲解了路面民警执勤执法过程自身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
张建平大队长做了总结性讲话。张建平指出,闻悉洛阳发生交通民警、协警受到袭击牺牲的消息后,感到很悲愤,也很惋惜。洛阳事件教训深刻,令人深思。张建平强调,面临日益复杂的执法环境,我们交通民警的安全风险随之增加,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果断措施,防范于未然,确保民警、协警自身安全。张建平对大队今后交通安全管理自身安全防护工作提出了六点严格具体要求:一是思想上要时刻保持警惕,吸取深刻教训,落实好安全责任;二是立即对现有安全防护措施、制度、装备等进行一次彻底清理,查漏补缺,对安全漏洞立即整改到位;三是由大队办公室负责,增加一线执勤民警、协警单警装备四大件(警棍、催泪瓦斯、手铐、对讲机),按照路面执勤民警、事故处理民警单警装备人手一套,窗口部门、机关单位每个部门一套,协警每小组一套的标准配齐四大件,在年底前必须全部配备到位;四是由综合股牵头,在年底组织一到两次安全防护集中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技能;五是要求所有民警和配备单警装备的协警在工作时间必须按要求佩戴装备;六是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大队领导、考核办、部门中队将严格落实层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防护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会议还研究部署了当前城市文明创建迎检工作等其它事项。
(常德交警直属一大队 刘小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