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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检察机关基层党建考核评价机制建设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5-09-06 15:52:53 【字体: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一支政治性、专业化、能力水平等各方面要求较高的队伍,而且是一支以党员为主体的队伍。在新形势下,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必须全面搞好党组织建设,而考核评价机制工作作为督促落实、检查考核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成为摆在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对党建工作的重视不够、考核评价工作制度不够完善、考核评价的操作性不强、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效果不佳等问题亟待解决。

  一、机关党建考核评价应当包含的主要指标体系

  一是党员队伍建设考核评价的主要指标内容,应当包括政治思想、政策执行、道德意识、工作成效等几大方面。二是机关党组织建设考核评价的主要指标内容,应当包括党组重视、体系建设、政策执行、作用发挥等几大方面。三是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的主要指标内容,应当包括党组重视情况、体系建设情况、基层基础设施配置情况、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创新项目推荐评选规定、奖惩细则等方面。

  二、对机关党建考核评价机制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对考核评价方式的建议

   目前,对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的方式,主要采用书面报告、组织测评、实地查看、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方法进行。这些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获取到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的数据和成果,但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一些人为制造的问题,如:在报告中加大工作业绩、在测评中主观意断打分、在实地查看中显摆工作效果、在走访调查中敷衍应付、在座谈会上不敢讲真话等。为了避免这些弊端,科学合理地考核评价党建工作情况,建议对党建考核评价方式除了采用以上方式方法之外,增加公示考核评价初步结果、接受民主监督、听取意见建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措施,以增强考核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准确性。通过在一定范围内对考核评价初步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单位、人员的监督;通过到有关单位听取意见建议,对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得以深入查找;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得到深刻剖析,达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效果,

  (二)对考核评价责任落实的建议

   对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后,对于考核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凡涉及到某个组织或个人的责任,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以及本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于个人责任,可按照责任大小,分别追究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责任、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对于党组织应当承担的责任,由该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

  (三)考核评价结果运用的建议

   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结果,应当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一并运用到对基层党组织及其责任人员的奖惩上。对党组织的奖励,以颁发荣誉证章为主要方式,以一定的物质鼓励为辅。对个人的奖励,以颁发荣誉证章、一定的物质鼓励为主要方式,并与评先评优、提拔任用、晋职晋级相结合。对个人的惩处,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以纪律处分等为主,同时可以使用停职、调整工作岗位、免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办法;对于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桃源县人民检察院  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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