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口子立行立改
——安乡法院整肃纪律转变作风纪实
“队伍建设中的问题是什么?应该怎么看?今后怎么办?”安乡法院带着这些问题来查找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整肃纪律转变作风,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找准口子出重拳,敢于揭短亮丑,立行立改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查找问题所在 一针见血不护短
8月12日上午,常务副院长宋光荣在县政法机关整肃纪律转变作风整训会议上做了表态发言,郑重承诺安乡法院今后将打造一支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司法队伍。他的讲话针对性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不实、态度生硬、案件久拖不决、久拖不执的问题都有深刻认识和具体措施,引来了满场喝彩。
承诺并不是空口言。2014年以来,安乡法院将整肃作风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一针见血找问题。4月10日,安乡法院召开了院务会,所有班子成员和中层骨干都认真查找问题,纪检组和政工室对问题进行整理和总结后形成了一份整改通报,列举了单位和个人的各种不良表现,敲响每位干警的警钟,随时提醒对照改正。
自今年四月份以来,该院监察室联合审判管理办公室对办结案件回访当事人收集情况和意见36条,邀请律师开展座谈收集建议13条,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26条。
随后,安乡法院对症下药,相继出台了《安乡县人民法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管理规定》、《安乡县人民法院办案廉政监督卡实施办法》和《安乡县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差错责任追究办法》,内容涉及到上下班考勤、庭审纪律、业外活动、廉政监督、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等各个方面,条条措施切中要害除顽疾。
讲述干警故事 树立身边的榜样
6月26日下午,安乡法院“道德讲堂”开讲,省“学习之星”母茂生上台讲述了他的故事。从一名普通的农民工转变为安乡法院的执行局副局长的他,讲述了如何在执行工作中赢得老百姓的理解和信任,讲述了他在每一件执行案件中认真细致的办案态度,讲述了有着农民情结的他怀着怎样的赤忱为百姓办事的责任感。真情流露的他,眼里有一丝泪光闪过。台下鸦雀无声过后,是一阵雷鸣般的掌声。
榜样是有感染力的。“母局长担起了执行局的重大案件执行,他的细致认真感染了每一名执行员,有力推动了执行工作的进步。”执行局局长石毅这样介绍。两年来,执行局的干警频出重拳化解执行难,案件数量虽然翻了一倍,但执行存案在逐步消化减少,不再新增涉执上访户,群众的满意度越来越高,和解率达到了98.5%。安乡法院执行局的工作连续两年得到了市、县两级人大的充分肯定,被称赞为“一个智慧的团队、一个团结的团队、一个有创造力的团队”。
平凡的工作中树立的典型总是让人觉得轻风拂面、心服口服。安乡法院工会副主席陈代辉凭借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对待涉诉信访当事人诚恳和热情的态度,用身边事感动来访的每个人。8月11日下午,她在 “安乡故事bull;干警讲述”主题宣讲活动上讲述了自己接访的故事,赢得了全县政法干警一致的赞许。
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是安乡法院用于整肃作风、端正司法作风的一剂良药。崇尚“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形成了领导带头、向模范看齐、从自我做起的联动格局。该院以“司法公信年”为主题,开展了“铁案工程、提速工程、形象工程、素质工程”四大工程活动,分季度、半年和年度评先评优,激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连续两年,该院群众满意率均位居全市法院系统第一名。
反思问题根源 出汗排毒强体魄
8月12日下午,安乡法院的会议室里,所有班子成员、中层骨干和正科级干部共同探讨纪律作风“怎么看”和“怎么办”,县政法委副书记魏开富被邀请参加主持和点评。
初秋时节,秋意显现,凉爽宜人,但会议室里的气氛让人颇有压力以致汗流浃背。董家垱法庭吴庭长声音低沉、认识深刻:“我们庭一位老同志去年审理的一件案件适用法律错误,我作为庭长把关不严,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导致对当事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上诉中院后已改判,在此做出检讨。我今后一定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内部管理,积极履行庭长的职务……”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湘葵对“怎么看”上升了一个高度:“我认为,所有出现的问题都反映了一个现状,那就是对法律、对制度缺乏敬畏之心!”所有人员都点头称是。 “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该将良知和法律有机结合起来办案,做到知行合一。对于敢于以身挑战制度和法律者,我们要出重拳惩治,绝不姑息……”常务副院长宋光荣补充道。
魏开富副书记对讨论会十分肯定:“大家讲的非常好!通过这次讨论,共同出了汗、排了毒,相信安乡法院的肌体会更加强壮、百毒不侵!”
查摆问题是为了追根溯源,找到治病良方;树立典型是为了树立正面形象;反思问题是为了建立更加有效的机制,有效防止司法不公。据悉,安乡法院将从领导带头、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严格纪律考评、开展专题活动重点突破四个方面继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安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伟丞公开表态:“请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监督我们的司法行为,我们将自觉用司法公正来检验工作作风;用司法高效来检验工作作风;用行为规范来检验工作作风;用司法廉洁来检验工作作风!”
(安乡县人民法院 吴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