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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分外事”一心为民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4-08-22 13:14:32 【字体:

——汉寿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纪实

  今年来,汉寿法院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大力推行司法为民,为民、亲民、便民工作有了更深的进展。

  联系点村,促农业生产

  崔家桥镇大桥村是汉寿法院群众工作联系点村,今年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智先后十余次到大桥村开展群众工作调研,为该村的发展贡献了绵薄之力。

  该村地处丘陵地区,地势起伏不平,交通多有不便,了解到村部翻修学校、修建公路急需资金时,刘智多次将该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希望对该村的民生工程进行财政支持。积极的争取得到回报,最终,县委、县政府对该村的民生工程提供了有力的财政支持,同时,农忙时节汉寿法院积极号召全体干警捐款捐物三千余元,以助该村购置种子、农药、化肥等。

  有人说:作为法院院长管理好法院就行了,还管这些分外的事情做什么。可这正是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该尽的义务,做好分内事是本职工作,做好分外事才能彰显一心为民。

  关注民生,解群众疾苦

  “关注民生,急他人之所急,想他人之所想。”这是刘智院长管理法院工作时常常提起的一句话。

  黄运初是大桥村村民,六十二岁,因家境贫寒年逾五十才娶妻生子,除了务农平常还做些琐碎零工,8月12日,由于雨后道路湿滑,老黄向往常一样做完事情后回家,却不料在一高地处滑到滚落受伤,造成左胸肋骨骨折,左胸胸腔少量积液及包裹性积液,由于无钱医治,老黄始终不肯前往医院就诊,在亲戚不停的劝说下才去医院检查。得知这一消息后,刘智便马不停蹄的赶往老黄家,在看到瘫坐在椅子上的老黄时,他已不能顺利的站起身,于是刘智当即指挥执行局局长陈彬联系保险公司和医院对黄进行理赔和救治,并对黄进行了资金救济,还不停的劝说老黄一定要去医院,否则会拖出大问题。这时,老黄在侄子的陪同下才同意前往医院。

  临走时,一旁的邻居大妈感动得直说:真是遇到贵人了……。

  他们哪是什么贵人,他们也只是将群众时时放在心上的法管而已。

  化解矛盾,护一方平安

  黄老汉是蒋家嘴村民,年逾七旬,一日清晨见有牛在自家田地吃油菜,爱护庄稼心切的黄老汉前去驱赶吃油菜的耕牛,不料却因耕牛狂奔而跌倒受伤,并经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27799.30元。因与牛主人周某就赔偿问题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家人多次发生争吵,无奈黄老汉坐着轮椅将周某起诉至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黄老汉年逾古稀,且腿脚不便,于是决定送法上门在黄老汉家中开起了巡回法庭。

  开庭准备时,相亲们赶来看热闹,很多人因从没没见过法院开庭,都翘首企盼开庭的样子。在80后女法官郭橙程的指挥下,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经过原、被告双方举证、质证和激烈的辩论,法庭最终判决被告周某赔偿原告黄老汉各项损失20000余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成功的黄老汉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通过巡回法庭不但化解了矛盾,对当地百姓也起到了普法宣传作用,不少村民还就其他法律问题咨询了法官,真正的做到了化解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汉寿县法院  彭里 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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