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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交警:四个方面齐着力严格队伍管理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4-05-23 18:05:05 【字体:

  为建设一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交警队伍,全面提升队伍管理水平,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中,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等上级部门关于加强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切实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纪律的规定,从四个方面齐着力,从严管理队伍,确保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明确执行主体,落实职权职责。大队队伍管理由大队长负总责,分管队伍管理党组成员为第一责任人,政工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大队党组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根据市、县政法队伍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大队绩效评估办法,明确职权和职责,进一步强化充实工作力量,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恪守禁令规章,建立健全制度。组织全体干警学习熟知政法干警形象标准、守则、禁令,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认真组织学习市委政法委“八九十”项铁规和县委改进干部作风“六个严禁”等禁令制度。按照市委政法委政法队伍管理办法明确的“十大”队伍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队伍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各项制度的落实和运用,达到以制度管干警,以制度带队伍,以制度促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规范运行方式,严格考评到位。一是按照“统一模式、逐月督查、层级管理、奖惩到人”的要求,实行“各级班长带成员、班子成员带骨干、中层骨干带干警、层级管理四包干、集中落实五到位”的模式严格规范运行队伍管理制度。二是大队制定绩效评估办法,对二层单位队伍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业务工作开展、制度禁令执行、联带责任状的签订、月考评考核、台帐资料建立等内容。三是绩效评估实行百分制,落实逐月考评、半年讲评、年终总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并将总评排序结果与单位和干警政治、经济利益直接挂钩。

  四、改进工作作风,坚持群众路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对照“四风”等方面查找和整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执法司法行为,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以良好的形象赢得人民群众满意。

(常德市石门县交警大队 刘宏 覃业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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