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交警:巧用“四则运算”打造“四型交警”
为改进工作作风,打造廉洁效能机关,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运用“加减乘除”“四则运算”工作法,以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交警为重点,着力提升工作效能。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打造学习型交警。通过集中轮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在广大干警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纪党规、警纪警规、政策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从而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增强执勤执法、组织协调、业务创新、群众工作的实际操作技能。
二是“减”少工作失误,打造服务型交警。大队在车管所、事故处理等窗口单位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及时回访工作制度,大队督查部门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跟踪管理,对因工作不到位引起群众投诉的,严格追究首问民警责任。为确保事故处理快速及时,大队要求每起事故都必须向事故当事人讲解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事故赔偿办法等法律法规,做到事故处理公开化、透明化。坚持推行开放式服务、一窗式服务、微笑服务、咨询服务、承诺服务、引导服务、领导接待服务、便民设施服务等八项标准化服务措施,使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转变服务作风。
三是“乘”倍工作效能,打造效能型交警。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核心,充分利用“交警服务热线”、互联网、电视、电台交通频道、微博、QQ群等载体,搭建与群众的“连心桥”,沟通交流,倾听民声,了解民情,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大队还从各级人大代表、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村组、教育机构、新闻媒体等各个阶层聘请了12位警风警纪监督员,任期四年。他们对石门交警大队及其民警依法履行职责、遵纪守法、服务人民群众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反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监督和督导交警提高执勤执法工作效能。
四是“除”去思想杂念,打造廉洁型交警。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警执行《廉洁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禁令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民警廉洁自律意识、法制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价值观。大队在党务公开栏设置意见箱,在新闻媒体公开监督电话,发放意见征求表,不定期组织干警深入乡镇、村组、企业、单位走访调研,征求群众对大队党风廉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做到“走下去、收上来、真整改、见实效”。
(刘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