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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警支队突出“四抓”举措迅速启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4-03-19 11:34:45 【字体:

  市交警支队按照市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和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主线和总体要求,不等不靠、及早谋划,突出“四抓”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运作节奏,迅速启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显著。

  一、抓工作部署。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后,支队多次召开党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市委领导重要讲话及大会精神,研究讨论实施方案。成立了由支队长邱兵泉任组长,政委鲍虹宇任副组长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具体承担统筹协调、简报编发、宣传报道、督促检查等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加强谋划推动。并于3月12日召开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印发了实施方案,明确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大队“一把手”为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要亲自研究谋划、亲自指导推动,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制度完善。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规范有序进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学习、整改、督查等多项工作制度,明晰了活动办公室工作职责,以良好作风抓好实践活动各项工作。为及时、准确、全面、深入地反映支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实际效果,活动办公室指定了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并及时向市公安局活动办、市委活动办报送工作动态、创新做法等材料。

  三、抓督查指导。为加强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的指导,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支队实行领导联系制度,联系领导负责联点单位的指导、督导,帮助所联单位抓好各环节事宜,推动所联单位真正实现开门搞活动,真正把问题摆透、摆彻、摆到位,真正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同时,活动办成立了督导组,对各机关、直属各大队的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全面督查,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偏、不虚、不空、不走过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目标和任务圆满完成。

  四、抓典型遴选。坚持典型引路,把选树先进典型作为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具体举措。活动办要求各单位、部门认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先进典型报送工作,结合开展评选群众最喜爱的“十佳交警”,十个为民服务示范窗口活动,组织力量深入挖掘整理了他们的先进事迹材料,力争选树一批有鲜明时代特征、公安特色和个性特点的爱民典型,在全市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交警支队 胡海军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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