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检察院新年给力纠正“四风”加强纪律作风
2016年新年伊始,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中央、省、市、县和上级统一部署,在全院范围内集中开展纠正“四风”问题、加强纪律作风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一、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16年1月11日,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吸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集中学习传达了中央、省、市、县和上级关于纠正“四风”问题、加强纪律作风有关文件精神,部署了该院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内容,要求认真学习领会精神,严格贯彻落实执行。
二、强化“两个责任”,确保队伍不出问题。要求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管理、落实、督促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切实担负起纠风执纪问责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确保检察队伍在纪律作风方面不出任何问题。
三、明确监督检查内容,严格执纪问责追究。这次纠正“四风”问题,加强纪律作风专项监督检查活动,重点督查: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是否存在违反省纪委“十个严禁”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赈酒、违反禁酒令、违规使用停放公车等情况。要求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督查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桃源县检察院 张红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