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司法局强化司法所规范化改造
为了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文化建设,树立司法所形象,提高识别度,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武陵区司法局在以往司法所基层基础建设和管理创规范、争模范的基础上,再次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严格按照湘司发[2013]80号文件要求,选择了部分司法所进行外观标识和内部设置的规范化改造。
经过一段时间的施工,丹洲、永安等司法所已经相继完成规范化改造,并于2016年初投入使用。改造后的司法所,新制作安装了醒目的办公门牌、指路灯箱以及户外指路牌,规范设置了司法所长室、人民调解庭、谈话室、档案室等庭室,相应工作制度牌悬挂上墙,人员桌签整洁摆放,内部工作环境和外观形象大为改善。
(武陵区司法局 刘文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