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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干警作风 提升队伍形象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3-09-29 17:48:15 【字体:

  今年以来,津市市政法系统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严管政法队伍,不断提升整体形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上半年全省民调测评中,津市政法干警整体形象排常德市第一位。其主要作法是:
  一、规范管理重长效。在严格执行上级各项纪律作风建设规定的基础上,年初修订完善了政法队伍管理办法,出台了《津市市政法干警“六不准”》及《津市市政法干警违反“六不准”规定的处理办法》,规范干警的行为;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社区居民中聘请形象监督员,对政法干警的执法活动、生活作风等进行监督;加强暗访督查力度,接受群众举报,定期召开分管负责人会议通报作风建设情况,分析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建设一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队伍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公正执法解民怨。在加强干警公开透明执法的同时,按照“公正、规范、提高”的要求,加强执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将案件质量与司法绩效挂钩,建立执法档案,各局院采取教育培训等方式,努力提高干警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实行案件质量干警终生负责制,构建了集中管理、分散督查、四级把关、集中评查、奖惩兑现、责任连带的执法管理制度。政法委严格坚持党管政法的原则,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发,加强对政法局院及其执法活动的监督、管理与服务,狠抓治安热点问题的打击处理,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及时抓好重点疑难案件的协调,积极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做到了无新的信访积案,老积案基本化解,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开展活动转作风。政法系统严格落实上级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从生活作风、工作纪律、执法办案等方面要求政法委工作人员和政法局院班子成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好表率,同时还开展各项活动,树立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先后开展了政法干警大走访、回访案件当事人和“政法干警联村居”等活动,干警每月下村(居)不少于3天,做好案件当事人的回访,协助化解矛盾纠纷,听取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服务经济建设,在企业发展、城市“三改四化”、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好政法职能作用;加强政法局院之间的沟通,通过案件协调、活动开展等形式,促进相互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四、注重宣传强引导。积极开展地方法治文艺创作,拍摄了《横祸》、《矫正人生》法治电视剧,创作了《老宋上访》、《因为有了你》等电视剧本和歌曲;开展法治夜话、法治赶集、巡回审判等活动,在本地电视台开辟了《法治津市》和《警情播报》两个专栏,在检察院、渡口镇建立法治宣传大型显示屏,还通过网络、报刊等扩大宣传。到目前为止,已开展法治夜话 26场,法治赶集活动6场,到社区(村居)进行巡回审判68次,电视台播报各类信息100多条,宣传了水加斌、陶炜等先进典型的事迹,政法各单位在常德市级以上的报刊、网络、电视台上稿1200多篇,较好的推介了津市的政法工作,加强了与群众的联系,提高了群众对政法工作的认知程度,赢得了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同时,还加大了反面典型的查处力度,今年有两名干警受到了纪律处分,一名中层骨干免除了职务,还有个别干警采取了调离原岗位或诫勉谈话的处理。   

  (津市市委政法委  梁先菊  周先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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