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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公安民警如何开展“驻社联村”活动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3-10-12 13:09:32 【字体:

  市公安局部署开展的“驻社联村”活动是新形势下继承和发扬公安机关优良传统、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迫切要求,更是积极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治安形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因此,与群众密切接触的基层公安民警应从小处着眼,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真正融入群众,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我们的真情实意。
  一、要切实提高收集信息的能力和水平
  广大基层民警通过深入千家万户,及时采集、梳理准确鲜活的基础信息,切实摸清辖区“人、地、物、事”等各种底数,掌握违法犯罪信息,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基层公安民警要提高信息收集的能力,做到耳聪目明,信息灵敏。要收集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苗头信息,努力做到及时发现、超前预警,加强分析研判,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要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强的打、防、管、控措施,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发生治安灾害事故;要收集高危人群的活动动态信息,构建覆盖广、触角深、反应快的情报信息网络,切实收集掌握深层次、内幕性、前瞻性的情报信息;要以大走访为契机,推进信息化深度应用水平,实现网上侦查、网上追逃、网上管理、网上服务、网上办公等工作,推动全警录入信息数据,解决信息不灵、漏管失控的问题。
  二、要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在开展“驻社联村”活动的过程中,基层民警要大量走访村民,走访困难群体,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这既可体现公安民警的民生情怀,又有助于提升公安机关的亲民爱民形象。要切实落实摸排责任,全面准确掌握辖区生活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基本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主动为困难群众解决生产资金问题,提供致富的点子,赠送致富的书籍。要突出刑释解教人员及服刑人员家庭这个重点,经常找刑释解教人员谈心,让其真正改过自新,增强其融入社会、回归社会的信心。要深入了解服刑人员家庭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开展帮扶救助。
  三、要切实办好每一件“小事”
  在开展“驻社联村”活动的过程中,基层公安民警面对的绝大部分都是一些“小事”、“小案”,比如邻里纠纷、小偷小摸等等。要通过“大走访”,做好每一件“小事”,办好每一件“小案”,积小胜为大胜,居小安为大安,从而提升民警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赖与支持。要把小事办细,看似平凡普通的小事,往往是事关群众利益的大事。所以,务必要把群众的小事当作大事来办。“居民身份证办理速度慢”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问题,对此,石门县公安局努力提高制证效率和办证质量,对孤寡老人免费上户,并送证上门。此外,该局认真对待涉法涉诉上访案件,规定分管局领导要与每一个信访件当事人见面,零距离听取当事人的诉求,能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作出解释并限定解决时间。
  四、要切实融入基层群众的生活
  “驻社联村”工作就是要民警面对面零距离接触群众、融入群众,向群众学习,从群众中获取提升素质的智慧,在基层一线建功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历来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是党实现目标任务的重要法宝。当前,一些基层民警对做群众工作虽然怀有热情,也确实想把工作做好,但在实践中却束手无策、有心无力,总感觉老办法不好用、软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有的基层民警不注意把握群众心理,不了解群众愿望,不熟悉群众语言,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引起群众的反感和抵触。为此,石门县公安局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坚持疏导群众情绪,把问题讲透、把道理说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坚持换位思考,将心比心,以诚心换理解、以热心赢支持、以真心树威信。同时,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用平和谦恭的心态倾听群众的意见,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做群众的思想工作,用以人为本的理念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努力在做好群众工作中实现自身价值、成就事业。   

  (石门县公安局  张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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