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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一名基层人民法院法官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3-04-19 09:58:56 【字体: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正处于社会结构和经济体质转型的重要时期,公民价值理念的超前与社会建设的相对滞后,使得社会矛盾冲突日益增多。司法向来被视为解决社会矛盾冲突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理所当然地被期望为解决一切矛盾纠纷的“无限责任公司”,公民期望通过诉讼程序集中化解矛盾,故大量社会矛盾纠纷以案件形式涌入法院,尤其作为受理案件第一道“门槛”的基层人民法院,对直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此时,如何做好一名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切实通过自己的工作化解矛盾纠纷,达到案结事了成为一项重要议题。
  一、学好专业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近来年,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呈几何形状递增,而法官人数却并没有大量增多,有数据统计,2008年至2012年间,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数上升约21%,而同期全国法院法官人数仅增加0.3%,人案矛盾日益凸显,在基层人民法院尤为严重。基层法院案件多,工作任务重,工资水平低,对优秀人才吸引力不大,留不住人才。以笔者所在的石门县人民法院为例,近5年来法院新招人员21人,离开法院工作人员17人,5年来法院不算退休人员仅增加4人,法官工作压力不断增加。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应当直面困难,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同时努力学好法律专业知识,提供工作效力,最大限度地解决矛盾纠纷。
  二、端正法官心态,提高服务热情
  目前的司法工作中,重点是公正办案,公正不难,但要使得案件公正处理后达到案结事了,双方当事人都对裁判结果满意往往是比较困难的。调解往往是使双方当事人满意的最佳方案,尽管司法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但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够调解,且可以调解成功的,法院不得拒绝裁判,很大一部分案件都不得不去判决,判决的结果是对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实体确认,很难做到使当事人胜败皆服。尤其是在我国传统的“青天大老爷”文化影响下,当事人往往会在对裁判有所怀疑时走上上访之路。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应在受理案件之时即端正心态,基于服务人民的理念,耐心给当事人讲解每一步诉讼进程及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分歧,同时注意自己的言行,努力做到并使得当事人感受到“诉讼程序”的公正与透明,以及法官对待当事人一视同仁的态度及乐意为当事人解决问题的服务热情。最终当其对裁判结果不满意时,仅对案件的实体处理结果有异议,而不会怀疑被冤判最终走上上访之路。
  三、保持司法理性,提高舆情处理能力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实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司法公正日益成为社会关心的热点。在网络信息日益发达的今天,信息不断公开化、透明化,法院作为裁决当事人实体权利的公权力机关,极易成为网络媒体的关注焦点,法官对案件的处理方式、处理结果及平时的言行举止,随时都可能被关注,被传至网络,通过网络传播的聚集放大效应而引发民众关注,从而最终干涉或影响案件的审判。由此,对法院法官提出了新要求,即如何运用法律智慧和政治智慧应对网络舆论这一新的形势需要。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要随时牢记自己的法官身份,注重自身的言行举止,同时保持司法理性,提高舆情处理能力。

   

  (石门县人民法院 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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