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推动法院科学发展
近年来,石门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并注重结合实际,把文化建设融入到法院的各项工作之中,使广大干警的司法理念、精神风貌、职业素养发生了可喜的变化,推动了法院科学发展,连续两届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首届“湖南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
加强法院精神文化建设,提升职业素养。多年来,该院坚持“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相结合,注重发挥精神文化的引导作用,开展经常性的激励教育,凝心聚力,营造积极向上、勤勉奋进的文化氛围,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实现了队伍建设10余年违法违纪零记录。
一是提炼院风聚人心。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专题教育活动,在干警中广泛征集意见,提炼确定了“崇法、公正、为民、高效”为石门县人民法院院训。
二是加强教育重激励。从去年开始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评先评优,推选办案能手、岗位标兵,有效激励干警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使一大批单位和个人荣获省市县先进称号。
三是学习培训强素质。积极开展学习型法院建设,通过开展月读一本书活动,交流读书心得体会,开展主题演讲,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营造学习氛围,提高干警综合素质。目前,该院101名干警中,研究生学历15人,本科以上学历90人,专科学历仅11人。
四是文明创建树形象。以争创市级文明标兵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和“全国优秀法院”为抓手,推动各项工作,设立文明执法监督栏、举报箱、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编印《石门法院信息》,向各级领导、人大代表宣传汇报法院工作;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体进行形象宣传,以案释法,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深入机关、学校、企业、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市、县文艺汇演、演讲大赛,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捐资助学、扶贫帮困、无偿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展示新时期法院干警风采。
加强法院行为文化建设,促进司法公正。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根本宗旨,不断强化行为文化的规范作用。
一是司法为民解民忧。按照“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应具有的功能要求,已建成集导诉、查询、材料收转、法律援助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严格诉讼费收取,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当事人,认真排查矛盾隐患,及时化解矛盾。特别是近几年该院实现了到省进京零上访,市县上访量也大幅下降。
二是注重调解促和谐。积极探索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对接方式,推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三调联动”机制,进一步落实委托人民调解工作,推进“大调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三是规范行为保廉洁。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对中层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培养、使用和监督;贯彻落实《监督法》,坚持每个月向人大代表通报法院工作,聘请了31名公正司法形象监督员,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保证法院队伍的纯洁与正气。
加强法院物质文化建设,展示司法文明。努力加强物质文化建设,通过建设富有法院文化内涵的审判基础设施,展现司法文明,提升公正形象。
一是基础建设显特色。近年来,该院建成了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法院网络体系,在全省率先实行审判流程信息化。将办公区、立案区、审判区、执行区“四区分离”,法院司法功能和象征意义得到充分地体现。已建成的法院文化长廊——法院之窗与周边绿化量化环境交相辉映,形成独特的法院文化氛围,彰显了法院文化的精神内涵。
二是功能设施现代化。不断提升法院基础建设品位,开通了法院网站、法院局域网,配置庭审影像摄录、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以及监控等技防设施;加强档案管理建设,达到省一级档案管理标准;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建立陈列室、电子阅览室、图书资料室,并不断充实图书资料;发挥法院网站服务功能,实现了开庭公告上网和裁判文书上网,提升了审判工作现代化、信息化水平。
三是营造环境育人心。在办公区、审判区内,营造法院文化的浓厚氛围。建设法院干警活动室等文体设施,凸显干警主体地位;在审判大楼内办公区、公用过道、楼梯走廊等醒目位置悬挂陶冶情操、励志奋进的格言、字画,营造法院特色文化氛围,让干警时时处处受到公平正义、法律文明的教育熏陶;绿化、净化、美化法院内外环境,树立法院文明形象。
加强法院制度文化建设,实行科学管理。把法院管理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行人性化管理,用理解和真情凝聚人心,提高干警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一是完善制度树规范。加强制度建设,内容涵盖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行政等工作,使法院管理有章可循,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同时采取多种措施,推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充分发挥干警主观能动性,严格考核奖惩,强化制度落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二是公正审判显成效。建立以立案为中心的案件流程管理机制,促进审判工作有序运行;强化审判委员会指导作用,通过旁听庭审,抽查案件,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提高法官审判的能力;运用审判工作计算机管理系统,提高审判工作现代化管理水平;及时发布开庭公告,依法允许群众旁听庭审,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
三是以人为本强管理。建立院领导联系干警、谈心谈话机制,及时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了解干警合理需求,注重人文关怀和精神疏导。
(石门县人民法院 谭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