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业务信息 >> 队伍建设 >> 政治建设 >> 详细内容

桃源法院出台队伍管理“零容忍”规定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3-01-25 12:03:42 【字体: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部署,从严管理队伍,日前,桃源县人民法院出台《队伍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八条规定》。

  据了解,该院一直坚持从严治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行廉政监察员制度,在各业务庭室设立了9名廉政监察员,协助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坚持自查自纠与明查暗访相结合,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推行廉政保证金制度,出台《廉政保证金奖惩办法》,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倒查。发放禁令提示卡,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省委政法委“六个严禁”和市委政法委“十条禁令”,2012年共组织开展9次《廉政准则》、“五个严禁”、“六个严禁”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桃源县人民法院  汪涛清  文左龙)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