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法院出台队伍管理“零容忍”规定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部署,从严管理队伍,日前,桃源县人民法院出台《队伍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八条规定》。
据了解,该院一直坚持从严治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行廉政监察员制度,在各业务庭室设立了9名廉政监察员,协助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坚持自查自纠与明查暗访相结合,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推行廉政保证金制度,出台《廉政保证金奖惩办法》,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倒查。发放禁令提示卡,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省委政法委“六个严禁”和市委政法委“十条禁令”,2012年共组织开展9次《廉政准则》、“五个严禁”、“六个严禁”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桃源县人民法院 汪涛清 文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