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法院“三重一大”制度强化廉政建设
今年以来,桃源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制度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干部年度考核、述职述廉、案件查办和审务督察的重要内容,坚持在对9名二层骨干轮岗调整、8名干警解决职级待遇和提拔3名干警到基层人民法庭任庭长、提拔交流2名干警到乡镇分别任副乡长和镇政协联络处主任,三阳法庭新建、漆河法庭加层改建、审判楼改扩建和行政装备采购、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进行监督,确保了“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
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前的监督。该院党组在研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时,自觉接受院纪检组监督。纪检组主动关注、积极跟进,了解掌握相关会议议题和讨论研究“三重一大”方面所涉及的方案、安排意见、相关文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等相关资料。同时,“三重一大”的决策事项、决策依据、决策结果等都以召开会议和在法院内网发布等多种形式在适当范围进行公开,保证全院干警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监督。
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过程中的监督。该院纪检组、监察室积极与政工室、办公室紧密配合、加强沟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研究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办法,形成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将“三重一大”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审务督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领导干部考察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以及绩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督促指导,强化干警监督评议,减少和防范各种问题的发生。
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后的监督。该院纪检组切实加强对“三重一大”工作实施后的监督检查,健全信访初核制度,通过24小时举报录音电话、举报电子邮箱、短信通平台,受理投诉举报,做到了及时接待、规范受理、及时反馈。对群众反映属实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并提请院党组完善相关的制度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对发现的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查处,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桃源县人民法院 汪涛清 文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