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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举行“讲规矩、有纪律”专题学习讨论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6-07-18 11:15:29 【字体:

专题学习讨论现场

7月15日,围绕“讲规矩、有纪律”主题,市委政法委举行第二次集中学习讨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英平参加学习讨论并作重要讲话。专题学习讨论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朱明主持。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英平参加会议并讲话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朱明主持专题学习讨论

会上,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吴张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支部组织委员蒋刚领学了“讲规矩、有纪律”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副处级纪检员薛志红以《从<信仰的味道>和<刘伯坚给亲属的遗书>谈起》为题,给全体党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

副处级纪检员薛志红给全体党员上党课

         围绕学习“讲规矩、有纪律”的心得体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彭智明、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吴张、年轻干部胡鹏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彭智明发言

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吴张发言

年轻干部胡鹏发言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英平指出,讲规矩、守纪律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光荣传统。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纪律建设和强调严格遵守纪律。可以说,纪律严明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光荣传统。讲规矩、守纪律是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共产党员要努力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自觉遵守党的规矩和党的纪律。讲规矩、守纪律是持续深入改进作风的重要选择。每名党员干部必须自觉做到讲规矩、守纪律,不断锤炼党性修养,锻造过硬作风。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英平强调,党的规矩内涵丰富、体系严密,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习惯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英平要求,要勤于学习。要以“讲规矩、有纪律”为主要内容,结合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论述以及有关警示教育典型案例进行深入讨论。要严于律己。每名党员干部都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人生观、得失观,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努力做到慎独自律。要敢于亮剑。对不讲规矩不守纪律的党员干部必须敢于亮剑、严惩不贷,坚决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市委政法委  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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