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法院“亮承诺、正作风、优服务”
根据津市市委关于开展“三提一促”(提振精神、提高效能、提升形象、促进发展)干部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的要求,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津市市人民法院迅速动员,主动亮承诺、优服务、正作风,主要作法如下:
一、亮承诺,接受监督有渠道
3月28日,津市市人民法院院长谢迎春通过市电视台《聚焦作风建设》专栏,就如何抓作风建设,助推审判工作,服务中心工作,向全市广大干群作出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下一步,该院将以核心价值观教育为抓手,挖掘一批典型,鼓励一批先进,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激情,提升职业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将以“公正司法典型示范年”活动为契机,把巡回审判、领导接访、社区矫正和“送法五进”活动深入推进,进一步改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态度,提高工作实效和群众满意度;将着力整顿上班迟到早退、自由散漫,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等不良风气,杜绝“索、拿、卡、要”等有损法官形象的违法乱纪行为。
二、正作风,形象提升有举措
一是规范干警着装。加强日常考评力度,上班期间审判员、书记员一律按要求着制服、带领带、佩法徽,司法警察一律着警服、戴警帽、佩警棍;借助庭审比武、观摩等平台,让规范着装成为干警的自觉行为。二是严肃会风会纪,坚持大小会议一律点到,到会、参会情况一律通报,考核情况一律兑现。通报会议督查情况2次,对2名(1人迟到、1人早退)干警予以通报批评;三是整顿上班期间迟到早退、自由散漫,擅自脱岗、离岗,无故串岗等行为。院长谢迎春及政工室负责人亲自查岗2次;政工室采取不定期的方式,抽查上班考勤情况7次,对2名无故缺勤的干警进行通报批评。
三、优服务,群众满意有口碑
4月9日上午,在外务工的李某拿到了津市市人民法院出具的调解书,1小时前,她与王某在津市市人民法院民事法官的调解下达成了离婚协议。顺利拿到调解书,让经历家庭破裂之痛的李某感到一丝欣慰:“没想到法官把我的事当自己事办,这么快就有了调解书,我回来一趟不容易,就怕案子处理时间太长”。据了解,该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涉及在外务工人员的案件比重较大,为了方便此类当事人应诉,减少诉讼支出,该院在确定开庭日期时尽量征求双方意见,选择便于当事人的开庭时间;在案件审理阶段,始终贯彻调解原则,充分利用送副本、接待等时机做好调解工作;对于调解的案件,一律调解当天出具调解文书,提高办事效率。
(津市市人民法院 姜业涛)